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对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认可的航行安全通函,这标志着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正式成为继全球定位系统(GPS)、格洛纳斯卫星导航系统(GLONASS)后第三个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取得面向海事应用的国际合法地位。
据了解,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长期参与北斗导航系统的频率协调与监测保障工作,为获取北斗卫星导航系统频率轨道资源以及为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用频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自2009年开始,中心开展了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空间监测工作,主要包括卫星发射前后的空间频谱轨道资源监测、对全球其他典型卫星导航系统进行普查性监测等。”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北京监测站高级工程师李晨说,“自2011年以来,中心还积极开展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地面终端的干扰排查及电磁环境测试工作,为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地面终端的建设提供了数据支撑。”
此次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认可的航行安全通函通过审议,是我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标准首次获得国际组织的系统认可,将为全面推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海事国际应用和建成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海事国际标准化体系奠定良好的基础。此后,我国将继续全面推进国际技术组织的标准、规范、指南文件的制定和修订,以实现北斗系统进一步在国际海事领域的全方位应用。
中心副主任陈进星指出,卫星频率轨道资源是一个国家空间业务发展所必需的重要战略资源,当前,国际争夺日益激烈,卫星干扰事件时有发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也将面对这方面的挑战。“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卫星频率轨道资源管理支撑工作,努力为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与安全保障。” 陈进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