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发布公告,公司与上海辉黎、升力投资、隽创有限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5,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芯颖科技将专门从事OLED(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驱动芯片研发。
引入外部资深团队,促进AMOLED驱动芯片业务发展:公司将原先负责显示驱动芯片业务的事业部剥离,装入新成立的子公司。新引入的升力投资、隽创有限这两个团队,都具备业界资深的显示驱动芯片研发人员,这不仅将提升公司现有的AMOLED显示驱动芯片研发能力,以确保公司能在未来庞大的AMOLED显示驱动芯片市场中占据先机并获得成功,也将解决核心团队的激励问题。控股子公司芯颖科技成立后将负责公司所有显示驱动芯片的设计﹑开发与销售。
公告摘要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积极把握住AMOLED(主动式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驱动芯片市场起步的商机,加速引入并整合外部研发团队资源,实现有效的战略布局,公司拟实施对外投资设立从事OLED(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驱动芯片研发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是希望藉由引入外部资深且专精于显示驱动芯片技术的团队,提升公司现有的AMOLED显示驱动芯片研发能力,以确保公司能在未来庞大的AMOLED显示驱动芯片市场中占据先机并获得成功。
2、2016年7月13日,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颖电子”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辉黎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升力投资有限公司、隽创有限公司合资经营设立子公司并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的议案》,公司6名董事参与表决且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该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及《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16年7月13日,公司与上海辉黎电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辉黎”)、升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力投资”)、隽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隽创有限”)共同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拟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芯颖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芯颖”或“合资公司”),芯颖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5,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公司以自有资金货币出资3,167.2万元,以有形及无形资产按评估价格作价出资2,082.8万元,其中,有形资产的机器设备为72.8万元,无形资产的专利为2,010万元)、上海辉黎以货币出资人民币55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89%、升力投资以货币出资人民币6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29%、隽创有限以货币出资人民币54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82%。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各投资方出资及比例:
于办理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后,12个月内注册资本全部到帐。
本次投资的相关情况
芯颖将致力于集成电路显示驱动芯片的设计与开发,并重点聚焦在OLED显示屏驱动芯片。
目前大多数的显示器都是采用TFT-LCD(薄膜晶体管类型液晶显示器),与TFT-LCD技术比较,AMOLED具有轻薄、低功耗、响应迅速、柔性透明、画质卓越五大优势,AMOLED结构简单,不须背光、扩散板、配向膜、间隙子等繁复零组件,同时有机发光层之机械特性较接近柔性基板,故更适合用于制作可弯可卷的柔性显示器。
在供应链方面,韩系厂商积极扩产,大陆企业产能不断释放,随着国内AMOLED屏生产厂家的生产良率可望逐步提升,加上中小屏的手机替代及VR(虚拟现实)等新兴应用的市场机会初现,未来十年内,AMOLED市场有机会出现较好的成长率。在AMOLED产业链中,显示驱动芯片是必须的核心技术产品,展望未来有非常大的市场商机。
在本次投资完成后,中颖电子将把所有显示驱动芯片的设计﹑开发与销售,全部交由芯颖继续经营。
投资条款
鉴于中颖电子与上海辉黎、升力投资、隽创有限就成立合资企业达成共识,决定共同出资设立芯颖。芯颖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万元,其中中颖电子以自有资金货币出资3,167.2万元,以有形及无形资产按评估价格作价出资2,082.8万元,合计5,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上海辉黎以货币出资人民币55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89%;升力投资以货币出资人民币6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29%;隽创有限以货币出资人民币54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