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尼韦尔涡轮增压器品牌在最高人民法院赢得商标战役

   日期:2015-09-08    
核心提示:近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给出明确说法,认为“Galitt”与霍尼韦尔注册在先的“Garrett盖瑞特”商标构成近似,易使公众产生混淆或误认,不予核准注册。

对于和国际知名涡轮增压器品牌“Garrett”形似音近的“Galitt”商标,究竟该不该认可?近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给出明确说法,认为“Galitt”与霍尼韦尔注册在先的“Garrett盖瑞特”商标构成近似,易使公众产生混淆或误认,不予核准注册。

近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给出明确说法,认为“Galitt”与霍尼韦尔注册在先的“Garrett盖瑞特”商标构成近似,易使公众产生混淆或误认,不予核准注册。

这一来自中国最高司法机构的终审判决为“Garrett”和“Galitt”的九年商标之争画上句号,也是对霍尼韦尔及其Garrett品牌引领全球涡轮增压市场60年的认可。 2006年开始,霍尼韦尔就针对出自辽宁凤城的“Galitt”商标提出异议,认为“Galitt”涡轮增压器无论在商标和外包装上与霍尼韦尔 “Garrett 盖瑞特”具有明显相似,企图混淆用户,牟取非法利润。

对此,霍尼韦尔公司进行了坚持不懈的法律追究,一直到最高人民法院。最后,最高人民法院在综合考量标识近似及霍尼韦尔在先商标知名度的情况下,支持了霍尼韦尔的诉讼请求:认为“Galitt”的使用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Galitt”与霍尼韦尔注册在先的“Garrett”和“Garrett盖瑞特”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近似商标,终审判决不予核准注册。

“无论是对霍尼韦尔,对盖瑞特,还是终端消费者,这都是一场非凡的胜利,”霍尼韦尔北亚区首席知识产权法务顾问夏锋对判决结果表示非常兴奋。“这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支持霍尼韦尔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一案,具有重大意义,展示出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的决心。这将给那些企图打‘擦边球’的不法分子以极大的震慑,让广大用户能够更加放心地选择具有品质和安全保障的正品。”

霍尼韦尔及其盖瑞特品牌深受中国市场认可,但备受诸如“Gerrett”、“Carrett”、“Garritt”之类的假冒、仿冒之扰。这些年来,公司积极配合中国政府打击各种侵权和抢注行为,捍卫知识产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不久前,成都也对一起制售假冒“Garrett 盖瑞特”产品的案件作出刑事判决。制假者张某未经霍尼韦尔授权将废旧的“Garrett 盖瑞特”涡轮增压器进行翻新,装入私自印制的“Garrett 盖瑞特”包装箱内,冒充正品,通过物流和网络向山东、云南、福建等市场进行销售,涉案金额巨大。成都市新都人民法院对张某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作出了有期徒刑一年2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的判决。对其余四位同伙被告人法院分别作出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并各处罚金3万元的判决。

随着油耗标准和排放法规的日趋严苛,涡轮增压技术可以在提升发动机性能、增强驾驶乐趣的同时降低油耗和排放,正在成为中国汽车制造商和驾车族越来越青睐的一种关键技术。霍尼韦尔是众多整车和发动机生产商的长期合作伙伴,累计已为全球供货超过1亿台涡轮增压器,其“Garrett盖瑞特”品牌在售后备件市场具有极高的知名度。霍尼韦尔在全球70个国家的超过400个经销商按照严格设定的品质标准进行产品销售,确保对产品卓越性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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