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能太阳能青海及新疆两太阳能电站获批准

   日期:2013-11-04    
核心提示:汉能太阳能在青海及新疆的两个太阳能地面电站,已获得政府建设批准许可证。主席兼行政总裁代名芳表示,以后母公司汉能控股不会再接新的电站项目,而是由上市公司负责,但经营电站将拖低公司的毛利润率。

汉能太阳能在青海及新疆的两个太阳能地面电站,已获得政府建设批准许可证。主席兼行政总裁代名芳表示,以后母公司汉能控股不会再接新的电站项目,而是由上市公司负责,但经营电站将拖低公司的毛利润率。

汉能太阳能现时收入来自向母公司销售制造薄膜电池的生产设备,上半年毛利润率高达80%。公司又正在建设青海及新疆两个地面电站,计划今年底建成投产,预计明年合共发电量约1.8亿度,这两个区域的上网电价为每度电1元人民币。

代名芳指出,地面电站的回报率约15%,分布式电站约为20%,拓展下游业务将拖低整体毛利润率,公司目标控制在60%或以上。

对于母公司尚有21亿港元款项未如期在上半年清还,代名芳表示母公司已定下清晰还款计划,如早前所公布,将于12月全数清还。代名芳还承认,母金司在水电业务需要资金较多,太阳能补贴政策也是最近才落实,导致整体负债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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