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模式将亮相

   日期:2006-09-08     来源:中国测控网    

“C型车,请交235元。”车辆通过高速路或收费公路收费站时,人们总会按照这样的提示缴纳通行费。年内,山西省境内已建成的所有高速公路以及与其并行的国省道主要干线收费公路将改变按照车型分类方式收取通行费的方式,实行计重收费,即所有通行收费公路的载货类汽车实行依据车货总重量和行驶里程计收车辆通行费。9月6日,记者在忻州高速收费站看到,收费站的通道口正在安装一种地磅。据山西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山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站计重收费土建工程已于8月21日全面动工,正在紧张施工中,预计10月上旬完成,设备10月底安装调试完毕,年内实施。普通公路计重收费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已批复。计重收费即将到来。

 为什么要计重收费

  山西省是全国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煤炭、焦炭、冶金等矿产品主要依靠公路运输,公路货运占全省货运总量的65%左右。长期以来,由于公路收费方式与车辆实际重量没有直接的关系,受利益驱动,许多不法货运业主钻现行公路收费方式的空子,煤焦等资源产品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经营,客观上形成运输车辆“超得越多赚得越多”的现象。此外,一些不法车主采取“大吨小标”的方式,偷逃国家规费。同时,公路桥梁、路面和附属设施遭到了严重破坏。

有专业人员测算,车辆超载1倍,对沥青路面的破坏力是正常破坏力的16倍,而对水泥路面的破坏力却是正常破坏力的65536倍。也就是说,这种车辆行驶一次,就分别相当于正常载重车辆行走了16次和65536次,其对公路的损耗不言而喻。这种不按实际重量收费的方式,使得同一类车空载、实载收费额相同,拉同样重量货物的车辆因不同车型,吨位小的收费低,吨位大的收费高,客观上造成“同货不同价,同重不同价”的问题。而计重收费是一种更公平、更合理、更科学的通行费收费方式。目前,江苏、安徽、河南、山东、青海、四川等省份实行了计量收费,受到了广泛认可。7月12日,山西省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批准,在全省范围内收费公路实施计重收费。

  如何计重收费

  那么计重收费计费方式和费率标准是怎样的呢?山西省交通厅计重收费领导组办公室主任郭全英说,新的计费方案体现“多用路者多交钱、少用路者少交钱”的原则,按照实际称量的车货总质量和行驶的里程收取通行费。按规定正常装载的车辆,计重收费后的通行费与现行通行费总体持平,不增加负担。空载和装货少于标准装载的车辆,收费低于现行分类收费额,守法运输户将得到实惠。对多轴和大吨位的车辆,在不超限的情况下,费率随车货总质量增加而递减,鼓励发展。超限运输车过度使用公路,收取高额道路补偿费。

7月18日,山西省物价局向社会公布了山西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方案,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方案”称:全省高速公路(除晋焦路、晋阳路、运风路外)统一执行基本费率标准。重量起征点为4吨,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高速公路隧道基本费率为0.32元/吨公里。正常装载的货运车辆计重收费时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到49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线形递减到基本费率的70%或75%;车货总质量不足4吨的,按4吨计收。

那么,什么是线性递减?如何体现鼓励合法规范运输?针对山西省物价局公布的征求意见方案,山西高速管理局高速收费管理结算中心副主任申爱萍说,按照公布的第一方案,以标准装载49吨的货车为例,计费费率按照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70%,标准装载部分(49吨)按0.063元/吨公里计收道路通行费。如此,大型多轴货车费率降低了25%—30%,体现了对大型多轴货车通行费的优惠,而如果超限,则超限0—30%部分按基本费率0.09元/吨收取,超限30%—50%部分按基本费率2倍,即0.18元/吨公里收取;超限50%—100%部分按基本费率4倍即0.36元/吨公里收取;超限100%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6倍计收,即0.54元/吨公里收取。那么,空车与实车差距有多大,以太旧路(144Km,隧道1.08Km)为例,1+2+22轴心的车辆在标准装载情况下,收费约373元,空车约187元,而按车型收费为390元。

  计重收费前的思考

  在计重收费即将亮相之际,一些人也有担心:计重收费实行后,会不会使超载货车大量涌上非收费公路,造成其破坏的加剧;实行计重收费,会不会使货主、司机产生只要交钱就能超限,通过交钱将超限运输合法化的认识误区;按车型收费,收多少,司机心中有数,而计重收费车主预先不知收多少,也许会给司机交费带来困惑……计重收费是一种更为公平、更为合理、更为科学的收费方式,但实行前还需各方齐心合力、未雨绸缪预见并解决各种问题,真正达到鼓励合法运输,制止超载超限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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