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区道路将被新型电子监控系统覆盖

   日期:2006-05-30     来源:中国测控网    

林师傅是名出租车司机,经常向同行炫耀他开车时的“眼观八方”:堵车时能见缝插针变道,车多时如果前后左右没交警能飞快地驶上公交车道……林师傅的“技术”让这些交通违法行为穿上“隐身衣”:只要不冲红灯,只要没有交警在场,这样做既“省时”又不会吃罚单!记者了解到,在深圳的大街小巷上,像林师傅一样有“隐形违法行为”的司机还真不少,但很快,这些小花招就会“无用武之地”。
  新“电警”加盟增强监控能力

  市交警局科技处处长林维望告诉记者,6月1日起一种新型“电子警察”加入深圳的“电警家族”,让交警的监控无处不在。他说:“只要进入深圳市区道路,就已经进入电子警察的监控范围。”

  29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深圳市交通科研所副所长宋辉。他向记者详细解释了新型电子警察——“视频抓拍”。

  据宋辉介绍,传统的“电子眼”属“相机型电子警察”,拍摄功能单一,只能对冲红灯、超速、逆行、冲禁令等违法行为进行拍摄。不久前,我市交警局经过法律论证,认定视频监控拍摄的录像足以作为认定违法行为的证据,于是在这个基础上,充分挖掘现有视频监控资源。

  宋辉称,以往闭路监控电视仅仅用于观测路面交通状况,经过研发,已实现闭路电视监控抓拍。目前,我市有200多个闭路电视探头,特区内全部覆盖,部分高速公路和关外部分路段也被覆盖,下一步还将扩大到全深圳范围。

  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录制

  宋辉解释说,交警部门还在违法行为集中的路段设置了68个监控点,进行24小时监控。视频监控由后台民警操作,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录制并进行筛选,剔除特殊情况,最后将违法行为的抓拍截图交由违例科进行处理。如果市民有异议,可以看到当时行车的动态全过程。

  以往只能依赖路面执勤民警查处的13种违法行为,如今依靠“新型电子警察”可以进行抓拍处罚。

  宋辉说,视频监控抓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虽然不在现场,但照样有一双“眼睛”在高处盯着路面的所有车辆。

  认定违法行为要经三个流程

  视频抓拍会不会“冤枉好人”呢?市民邓小姐对此心存疑虑。她提出假设:“如果我在导向车道等候红灯变绿,但红灯变绿后,如果前面的司机迟迟不走,有可能是车坏了,也有可能是辆要左转弯的车霸占了直行车道。这种情况下,大家不得不选择变道行驶,那是不是也属违法行为呢?”

  交警局一名交警表示,这种情况下的违法行为属“合理但不合法”。

  法制科副科长夏旭昆解释说,交警部门在认定违法行为时,要经过三个流程而且由3个不同的人进行认定。邓小姐提出的这种情况,交警通常会经过筛选剔除掉,但也可能因视觉角度等因素,最后被判定其为违法行为。这时,市民可通过多种渠道申述,如行政复议等。视频抓拍的好处是,它把全过程都拍下来了,很利于判定当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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