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能源项目专场洽谈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FI2004的总体方案与投资洽谈部方案,确定环保能源项目、交通基建项目与农业项止专场洽谈的主题“促进合作”,以“新昆明”建设中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为方案的突破口,即农业、交通基建与环保能源行业。重点将介绍昆明市及云南省在PFI2004期间推出的行业合作项目,吸引资金、技术、人才,特别是外资与民间资本的参与。
二、会议主题
促进合作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PFI2004组委会
承办单位:论坛部
实施单位:云南省科技厅
四、专场安排时间:环保能源项目专场洽谈 2004.10.22-09:30-11:30
交通基建项目专场洽谈nbsp; 2004.10.23-09:30-11:30
农业项目专场洽谈nbsp; 2004.10.24-09:30-11:30
地点:昆明国际贸易中心1#会议厅(暂拟)
形式:由有关部门高层官员主持;每个专场的合作项目不限,但时间限定在120分钟。
规模:听众200-300人左右。
出席领导:云南及昆明市行业部门的有关领导及行业系统单位与项目合作方。
参加对象:参展商、投资商、贸易商及科技成果生产力转化机构。
五、项目申报、收集与汇总
(一)项目申报:2004年4月10前由对口主管部门向行业发送本次专场洽谈会的有关信息,或直接从云南省科技厅行业发展规划中及招商项目汇编中选取一些资金量大、项目影响广、发展前景好的项目。在经过各主管部门及市经贸委、外经贸局的考察同意后,将此项目作为招商重点,同时未入所的项目作为招商辅案;
(二)项目汇总编制成册:在前期经过项目申报、审批及收集后,项目须在2004年4月1日前汇总成册《PFI2004投融资合作项目汇总》,其内容也应包括各项智力项目。
六、活动内容
(一)项目说明会(每日上午09:30-10:00)
1、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介绍云南省行业发展规划与科技创新成果生产力转化成果;
2、各项目方介绍项目基本内容。
(二)合作方咨询期(每日上午10:00-11:30)
1、合作方对项目及项目方提出相关问题,并由项目方答疑;
2、媒体采访,预留20分钟,会后预约采访对象。
七、前排
(一)专场洽谈部门工作人员;
(二)重点合作方代表;
(三)新闻媒体单位。
八、有关细则
(一)会标:“PFI2004●环保能源项目专场洽谈”(中英文);
(二)背景板:由PFI2004组委会设计、制作并发布;
(三)场地由组委会负责落实,现场由展务部布置,会议资料由简报材料组负责制作、
印刷(资料由组委会提供);
(四)所有参会人员需出示个人相同的两张名片(媒体单位请出示记者证)。
九、有关费用:参照科技创新成果展区资金来源途径与使用方式。
来自:云南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