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环保新指令对我国机电产品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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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5年8月13日起,我国大家电、小家电、IT及通讯设备、电动工具等10类机电产品在出口欧盟时将被额外征收一笔回收费用,该笔费用将用于欧盟回收电子垃圾。 


欧盟在其2003年2月13日的官方公报中发布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指令)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指令)。两指令于2004年8月13日转换为正式法律,2005年8月13日将正式实施《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指令),2006年7月1日将正式实施《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指令)。WEEE指令要求生产商(包括进口商和经销商)负责回收、处理进入欧盟市场的废弃的电器和电子产品,并在此后对投放市场的电器和电子产品上加贴回收标志。WEEE指令要求产品的设计有利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及其部件的分解和回收,并要求产品不得有妨碍再利用的设计,同时对WEEE的分类收集、处理、回收率、循环利用率、回收处理资金、应提供给使用者的信息等均作出了规定。在WEEE的基础上,欧盟认为即使对废弃设备进行了收集和回收,有害物质还是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存在危险,因此又补充了ROHS指令,与WEEE指令并行。ROHS指令要求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器和电子产品不得含有铅、汞、镉等6种有害物质,对每种物质的最大浓度值也做了规定。  

欧盟环保指令规定纳入有害物质限制管理和报废回收管理的有10大类102种产品,而这10大类多是我国主要的出口电子电气产品。以江苏为例,2004年江苏省机电产品出口580.5亿美元,占全国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18%,其中出口欧盟地区近158亿美元,占全省出口机电产品的27.2%。由于指令涉及的大家电、小家电、IT及通讯设备、电动工具等前七类产品都是江苏主要的出口电子电气产品,保守估计江苏省受影响的出口机电产品在100亿美元以上。  

欧盟是世界最大的电子产品生产地,占世界总产值的26%,同时也是一个重要的电子产品市场,为世界第一大电脑和办公设备市场、第二大电讯和消费电子产品市场。自1985年以来,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额由16.8亿美元增长到2004年的3200亿美元,年均增长超过30%。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的机电产品出口为全国外贸出口增长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欧盟实施两指令,不排除有保护当地企业,隔阻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新兴企业进入的“绿色壁垒”作用。这两个指令不仅会明显增加中国企业的制造成本和出口成本,而且还将使部分产品不达标企业面临被排斥出欧盟市场的威胁。欧盟实施两指令更主要的用意是抬高“绿色门槛”。ROHS指令的关键在于通过替代性的原材料及工艺,如使用无铅焊接材料和无铅焊接设备,全面使用无机阻燃剂等,避免使用限定的6种有害物质,从产品的设计、材料的选择上考虑环保的要求和回收的成本,尽量减少回收和再处理的费用。  

欧盟两项指令覆盖了十大类电子电器产品,对材料、零部件及设计工艺提出了更高的环保要求,指令的影响不仅限于电子电器产品本身,还涉及原材料、化工、包装等上下游行业,因此这两条指令的实施将对我国输欧电子电器产品的竞争力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对我国2005年8月以后的出口带来四项主要成本:

一是“历史垃圾”和“未来垃圾”的回收处理费用。对于2005年8月13日以前的来自家庭的WEEE(“历史垃圾”),其费用由生产者按产品市场占有率的份额负责;对来自非家庭的WEEE,生产者负责售出新产品时回收旧的产品,其余WEEE由使用者负责。2005年8月13日以后投放市场的产品,生产者应支付所有自己生产的产品的回收、处理、再循环和环保丢弃处理的费用,欧盟规定回收率和再利用率为70%-80%。目前欧盟是我国电子电器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两项指令启动后,电子电器回收成本将转嫁到制造商身上,由于欧洲劳动力成本高,可能使回收成本接近甚至高于制造成本。相比而言,国内制造业会失去成本优势,从而降低相关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二是有害物质检测增加成本。欧盟制订了相应的法律,而如何确定产品是否符合要求就要通过必要的手段进行检测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生产企业要生产符合要求的产品也要对构成产品的所有原材料和零部件逐一识别,确保不含有害物质。如电源线的绝缘护套中不能含铅,冰箱的制冷剂不用镀铬的零部件,包装材料要确保选用无毒、无污染、可再生、易降解的材料等等,这些都需要生产商付出一定的检测费用。  

三是替代材料增加成本。我国生产的大部分电子电器产品都使用了6种被禁的有害物质,寻找替代品要增加产品的成本,而使用替代品要求对相关制造过程和生产工艺装备进行改进,并且目前有些被禁的有害物质还难以找到合适的替代品。  

四是跨国公司转移压力,本土零配件生产企业压力大。目前我国相关出口产品的主力军是大批外资企业,但为其承担零部件配套的却大部分是本土中小企业,对于跨国公司来说,对零部件进行控制就可以规避ROHS指令带来的风险,而配套厂商必须使自己的产品符合要求才能成为跨国公司的合格供应商,这样对于两指令带来的压力和影响就被转移到了中小企业身上,而这些企业缺乏检测手段和研发能力,难以具备有害物质的替代技术和工艺。  

中国企业全球化进程中受到来自发达国家的诸多阻力,相比其他障碍而言,欧盟两项指令对我国机电业的影响将更为深刻和长远:短期内主要表现可能是出口量下降,但从长期来看,有利于推动中国制造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WEEE和ROHS真正影响的并不是整个电子电器产业,而仅是中国民族电子电器产业。十年前,日本某大品牌电子产品因其制造的游戏机手柄含铅量过高,在荷兰被消费者告上法庭,结果该公司因此赔偿1.8亿美元。此后在全球范围开始了对电子产品环保标准的讨论。所以国外制造商早就开始了应对之策,并投入大量精力从事研发,其在中国的合资或独资厂可以由其全球采购平台寻找供应商。而中国的制造商一直以价格优势取胜,在研发上相对薄弱,如果被迫将供应商目录由国内转向国外,中国制造的价格优势将不复存在。由于目前欧盟大部分成员国对于回收体系的建立尚未完成立法,而且产品差别很大,因此,中国企业对出口成本的增幅目前还难以准确预计。另外,由于垃圾处理费用将依照欧洲人力成本计算,企业将来在出口时要额外交纳高额的电子垃圾回收费用,这将对中国出口企业利润产生多大影响,目前也难以准确估计。  

有资料显示,早在1998年5月,日本就通过了《特定家用机器再商品化法》,2001年4月1日正式实施。而最近,美国联邦政府决定拨款2500万美元支持大规模回收处理旧电脑。电子垃圾回收是世界环保的重点内容,企业只有树立了正确的环保意识,才能真正与世界同步,在出口领域不至于屡次遭遇“环保壁垒”。欧盟新指令将促进我国电子电器工业的技术进步,改进产品技术构成,调整产品结构。 

 江苏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一些企业应对欧盟指令情况的调查显示,大部分电子电器设备生产企业了解ROHS和WEEE指令,并对欧盟指令予以了足够重视,但部分企业对两指令的认识还存在一些误区,在应对的技术手段上还存在具体困难。一些企业仅把欧盟两指令看成是欧盟对我国的一种贸易壁垒,没有认识到两指令的规定对我国的环保及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的积极意义,只是消极应对。  

目前,国内机电制造企业应对欧盟两指令存在技术方面的不足:一是缺乏规范的标准检测方法。目前欧盟尚未发布对6种有害物质的官方检测方法。由于电子电器设备产品组成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采用不同的检测方法会使检测结果出现很大的差异。因此公认的标准检测方法相当重要,因为它将向生产商提供合法的检测方法和确认结果。所以各大跨国公司都在积极地研究检测方法。二是有害物质检测手段的缺乏。指令要求生产者有效地控制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含量,而国内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难以花费高额费用购买检测设备,缺乏合适和完善的检测方法。  

据了解,我国正在加快制定相关法规,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使产品更节能、更低耗、更环保。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已经上报国务院,估计近期内将会出台。只有跟欧盟同步,甚至提前根据环保指令立法,才能避免被欧盟环保指令拒之门外的全球其他国家库存的电子产品及原材料大量涌向中国。同时,也能让中国电子产品出口欧洲时,免受指令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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