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细颗粒物(PM2.5)自动监测仪检定规程》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并面向全国的计量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以及相关的行业企业征求意见。
该规程主要起草单位为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该规程为首次发布,依据JJF 1002《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进行编写。
该规程适用于基于微量振荡天平法或β射线法,测量范围为(0~1000)μg/m3且标称采样流量为16.67 L/min 的细颗粒物(PM2.5)自动监测仪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PM2.5自动监测仪(以下简称仪器)是指采用微量振荡天平法或β射线法自动测量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的质量浓度的仪器,适用于公共场所环境及大气环境的测定,还可用于空气净化器净化效率的评价分析。
其工作原理为仪器以恒定流量抽取环境空气样品,样品采集系统将颗粒物进行切割分离并输送到测量系统,样品测量系统对PM2.5颗粒物样品进行测量,并进行对测量结果进行分析,最后由显示系统输出测量结果。
针对PM2.5自动监测仪的实际情况,该规程参考了GB/T 31159-2014《大气气溶胶观测术语》、HJ 65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和HJ 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标准相关内容。
此外,遵从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的要求,此规范架构上包括封面、扉页、目录、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附录几个部分。更多详细情况请见附件。 相关资料下载:《细颗粒物(PM2.5)自动监测仪检定规程》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