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环保部获悉,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最新会商结果,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1月6-8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过程仍将持续,部分地区将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
为督促地方政府落实责任,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环保部督查组持续在一线开展督查。1月4日,督查组对石家庄、廊坊、邢台、洛阳等地进行督查,结合自动监控和卫星遥感数据,实地检查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最新结果显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陕西省共有60个城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预警。
而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存在恶意生产的行为,部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污染物。记者根据媒体报道梳理发现,环保部督查组之所以能发现这些问题至少有“五招儿”,包括暗访以及用上最新的高科技“利器”锁定重污染区。
现场暗访 督查人员目睹锅炉排放黑烟
环保部在1月2日和5日通报了两次重污染天气督查情况,共点名23家企业。记者发现,这23家企业所涉问题都是环保部督查组在现场检查时暴露的。而“眼见为实”,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暗访,是督查组最常用的督查方式之一。
环保部第七督查组在对河南省巩义市的涉气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在郑州欧源电气有限公司,督查人员发现整个厂区都弥漫着刺鼻的味道,厂区的锅炉排放着黑色的烟尘,生产车间里粉尘随处可见,环境脏乱差问题严重。
此外,德州市御驾车业有限公司违反武城县环保局下达的停产决定,撕毁封条,擅自生产。现场检查时,喷涂等车间正在生产,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并存在露天喷漆作业等行为。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一无证石料场,在2016年12月31日检查时未按要求停工,且拒绝环保部门检查。当地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予以处罚,对责任人进行拘留,并责令对其取缔。但1月1日督查组暗访时发现,该石料厂仍在间断进行运输作业。
数据监控 通过用电量变化 锁定违规企业
环保部督查组也会通过核对企业在线监控数据、用电量变化情况等锁定重点违法排污工业企业,严查未按要求落实停限产措施的企业和“小散乱污”企业违法排污行为。
督查组在河北唐山进行检查时,就发现大唐国际旗下的唐山热电,根本没有执行限产50%的发电负荷的预案,因为这家电厂的负荷实际上并没有降下来,重污染天气期间,一个月的总体发电量较平时并没有太大变化。
对此,相关负责人解释称,没有接到上级集团工作安排。
高科技“利器” 利用卫星遥感 精准督查高排放区域
这次环保部派出的督查组还用上了最新的高科技“利器”,通过卫星遥感大数据分析系统,对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区域按照10公里×10公里进行了一个个网格划分。在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督查组每天在被督查城市抽取5个污染最重的网格,对该网格内的涉气企业进行精准督查。
1月2日,督查组根据卫星热点网格,发现河南省巩义有疑似排放浓度高的企业。巩义是河南省直管县,也是工业大市,有工业单位8800余家,其中工业企业1850家。
督查组在检查河南腾达铝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后发现,该企业存在明显的无组织排放问题。该公司是一家规模为年产4万吨铝材加工企业,目前还是采用煤气发生炉进行生产。而按照要求,铝材加工不允许使用煤气发生炉。过去,巩义市大量企业都是采用燃煤直接熔炼铝材,随着环保治理要求的日益严格,他们采用煤气发生炉加热把铝化掉,“但现在不允许使用煤气发生炉,因为以煤做原料的煤气发生炉,其污染非常严重。因为正常的煤气发生炉没有后面的煤气净化过程,直接就烧了,过后再脱硫,脱硫率很低,现场就冒黑烟。废气捕集率不够,部分废气就直接排放了。企业的环保治理设施也不行。”督查组专家李吉生表示。
远程监控 环保部发现超标等数据异常 属地部门挂牌督办
环保部还表示会运用远程监控手段,对区域内1239家“高架源”企业的2370个监控点,通过在线监控平台及时发现超标等数据异常情况,并给属地环保部门下达督办指令,查处违法行为。
去年4月,因连云港市赣榆区和日照市岚山区绣针河沿岸交界区域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环保部颁布挂牌督办通知,指出部分企业存在环境管理粗放、设施简陋、旁路监管缺失、超标排放、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一些水产品加工企业存在废水直排现象。要求连云港市及日照市政府督促赣榆区和岚山区政府在环境执法监管协调联动、联合监测、联合应急和投诉举报联查等方面建立工作机制,对被点名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依法处理处罚到位、执行到位、整改到位。
2016年12月,历时8个月的整改,国家环保部联合江苏、山东两省环境保护厅进行现场核查,认为绣针河沿岸交界区域环境污染问题整改基本达到督办要求,决定解除挂牌督办。
调阅资料 发现廊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存在问题
除了在线监控和现场检查,督查组还对预案文件等资料进行调阅查看。
1月3日,参与本轮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督查的环保部第三督查组从河北唐山转战廊坊,发现廊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落实存在问题。
根据修订后的《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最低减排比例由原来的30%以上提高到40%。督查组工作人员表示,廊坊市现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2015年2月印发,其中规定Ⅰ级响应时预案内工业企业最低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但河北省新修订的预案要求最低减少40%。廊坊市此次通知实际也是要求最低减少40%,因此廊坊市现行的应急预案已经失去实际操作性。而且,现行的市、区(县)预案均未对企业的减排基数进行明确规定,也未明确企业及其相关行业落实减排的具体措施和操作方式,内容较笼统。
(原标题:卫星遥感 锁重污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