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制度性引入拍卖机制:5G频谱分配或将试水

   日期:2016-12-02     来源:c114    评论:0    
核心提示:12月2日消息,日前,我国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自2016年12月1日施行。

12月2日消息,日前,我国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自2016年12月1日施行。

此次,新修订的《条例》除了就修订了所有的章节条款,新条例框架结构进行调整,充实管理手段,加大惩戒力度外,还将将招标、拍卖作为一项制度设立下来,明确了对地面公众移动通信等商用频率可以采用招标拍卖的方式进行分配。

据工信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范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本次《条例》修订,将招标、拍卖作为一项制度设立下来,明确了对地面公众移动通信等商用频率可以采用招标拍卖的方式进行分配。未来5G频谱分配采取招标、拍卖方式届时也是一种选项。

拍卖纳入《条例》 未来5G频谱分配或将采用拍卖方式

频谱作为无线电管理最为重要的工作不仅涉及国家安全还影响着社会民生。因此,我国对于无线电频谱资源分配十分严格,大部分采取行政审批方式进行频谱划分。

此次,新修订《条例》确立了指派、招标、拍卖共存的制度。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无线电频率许可,继续采用行政审批的方式给予重点保障。

范斌称,新修订《条例》规定,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可以采用行政和市场两种方式进行。在以往工作实践中,我国频率分配更多的是依靠行政环节,通过行政审批方式进行。本次《条例》修订,将招标、拍卖作为一项制度设立下来,明确了对地面公众移动通信等商用频率可以采用招标拍卖的方式进行分配。

据范斌介绍,在利用市场方式分配无线电资源方面也曾进行过尝试,原信息产业部在2002年曾组织对3.5GHz频率进行招标试点,有若干家企业参与招标并中标,试点取得了良好效果。

对于人们关注的5G频谱划分,范斌称,“5G国际标准尚未最后确定,中国何时发放5G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时间表尚未确定,现在讨论5G频率的分配方式也为时尚早。当然,采取招标、拍卖方式届时也是一种选项。”

此外,新修订《条例》还规定了频率回收制度。为遏制资源闲置浪费的情况,条例规定无线电管理机构有权对取得无线电频率许可超过两年不使用,或者使用率达不到许可证规定要求的撤销其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收回无线电频率。

加大处罚力度 打击“伪基站”等违法行为

随着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的加快实施,智能制造,5G、物联网等新技术、新业态快速发展。无线电广泛融入到经济社会和国防建设中,截止2015年底无线电台站384万个,较2010年相比增长43%。

与此同时,频谱资源日趋紧张,无线电干扰日益增多。私设电台,特别是“伪基站”、“黑广播”问题突出,干扰航空导航、公众通信等活动。以十二五期间为例,无线电管理机构共查处6500余起无线电干扰,3951起“伪基站”案件,3301件“黑广播”案件。

但原条例的震慑效应和处罚力度不够导致违法成本低并不能遏制“伪基站”案件发生。此次,新条例加大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将擅自设置电台罚款上限由原来的五千元提高到五十万元,对不按照电站执照的规定使用电站的吊销电台执照,没收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下罚款等处罚措施。对非法无线电发射活动,要求暂扣设备,查封电台,实施技术阻断,提高违法成本。

此外,去年8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降低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的门槛,并增设了加重情节的量刑档次。最高提到了7年。新条例与《刑法修正案九》加大对无线电违反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同维护电波秩序。

在加大惩罚力度的同时,此次新修订《条例》还将所有的章节条款,新条例框架结构进行调整,由原条例的10章整合为9章,新条例对原条例的全部条款都做出修改,条文数量比原条例多70%,由原来49条扩充到8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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