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改委获悉,发改委印发《关于请组织申报“互联网+”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旨在提高“互联网+”领域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互联网+”产业快速发展。
根据通知,“互联网+”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目标为,未来2-3年,建成一批“互联网+”领域创新平台,为“互联网+”领域相关技术创新提供支撑和服务。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着力点,通过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领域的技术创新平台,集聚整合创新资源,加强产学研用结合,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并实现产业化,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动力支撑。
通知还提出两大专项建设内容和重点,分别包括促进传统行业融合互联网和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在促进传统行业融合互联网方面,包括智能化协同制造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物流信息互通共享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互联网医疗救治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互联网教育关键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等五大类国家工程实验室。
在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方面,建设内容包括三大类国家工程实验室,分别是深度学习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类脑智能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
值得注意的是,类脑智能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方面,通知要求,针对我国脑认知和类脑信息处理能力较为薄弱等问题,建设类脑智能技术及应用创新平台,支撑开展类脑计算系统、类脑信息处理、多模态感知、自主学习、认知脑模拟、类脑多模态信息处理、脑神经计算、基于神经网络的类脑机器人、面向类脑智能的核心芯片和操作系统等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提升我国类脑智能领域的认知和研发水平。申报单位须具备脑科学知识引擎和类脑智能原理研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