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激励措施

   日期:2016-05-04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评论:0    
核心提示:随着世界对于环境保护呼声的日渐高涨与石油资源日益紧张,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性也在不断凸显,面对技术难点多、基础设施欠缺的产业现状,如何有效推广新能源汽车成为了摆在各国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绿色国际经验

随着世界对于环境保护呼声的日渐高涨与石油资源日益紧张,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性也在不断凸显,面对技术难点多、基础设施欠缺的产业现状,如何有效推广新能源汽车成为了摆在各国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日本:各方联盟促进技术研发

日本作为发达国家,在其经济强国标签的背后始终伴随着能源匮乏的致命难题。其中,石油极度稀缺大量依靠进口的事实也令日本政府“头痛不已”,据了解其国内生产原油比率仅占总供应量的0.3%。而与此同时,汽车保有量却居世界前列。这也迫使日本成为世界上最早开始电动汽车研发的国家。

早在1965年,日本便开始启动电动车的研制工作,并正式把电动车列入其国家项目。1967年,日本成立日本电动车协会,以促进电动车事业的发展。1974年,日本推出了“新能源技术开发计划”,确定了大力开发本土能源,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进口石油的依赖度,确立安全、稳定、长期和高效供给的新能源战略思路,拉开了日本在新能源和节能技术领域快速发展的序幕。

1996年,丰田公司研制出燃料电池汽车样车,并于1997年开始混合动力汽车的批量生产,成为新能源汽车的最早实践者。

2006年,日本经济产业省和资源能源厅制定“新国家能源战略”,提出到2030年将石油依赖度降低到40%,能源利用效率提高30%,运输部门石油依赖度降低到80%。之后又提出了“美丽星球50”计划,提出了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动低碳能源开发,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到2050年世界温室气体减排50%。2010年4月日本《新一代汽车战略2010》发布,规划了未来10年日本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并提出到2020年混合动力与纯电动将占新车销量的20%—50%,全国普通充电站达到200万座,快速充电站5000座。

为进一步推进新能源汽车以及环保汽车,日本从2009年4月1日起实施“绿色税制”,适用对象包括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车、清洁柴油车、天然气车以及获得认定的低排放且燃油消耗量低的车辆。前3类车被日本政府定义为“新一代汽车”。2009年6月日本政府启动“新一代汽车”计划,该计划力争在2050年使环保型汽车占据汽车市场总量的一半左右。购买“新一代”汽车可享受免除多种税赋优惠。根据此计划,已经上市的部分混合动力车型将免除新车100%的重量税与取得税、50%自动车税,此外还将享受补助金。2009年日本政府还启动了旧车置换新能源汽车的优惠计划,对于使用年限超过13年的车辆置换为节能车,政府将给予最高30万日元的优惠,该计划资金总额超过3700亿日元。

2010年,日本政府通过第二次补充预算案,其中包括继续拨专款,为本国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提供补贴。此后,日本政府还扩大了环保汽车补助范围,凡进口到日本的节能汽车,只要达到日本政府规定的排放标准,同样可以获得日本政府的补贴。

除了推广问题外,电池技术也是新能源汽车发展必须克服的难关,为此,日本在2002年开始实施了“新一代低公害车开发促进项目”,以政府交通安全环境研究所为核心,联合丰田等厂商以及京都大学、东北大学等高校,开展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在车载铿电池研发上,日本政府下属新能源技术综合开发机构于2009年设立了开发高性能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产业联盟,共同实施“革新型蓄电池尖端科学基础研究专项”。该产业联盟涵盖了丰田、本田、日产等汽车厂商三洋电机、神户电机等机电与电池企业以及东北大学、京都大学等着名高校进行研究。日本政府计划7年内对此项目投入210亿日元,到2020年,将日本电动车一次充电的续驶里程提高3倍以上。

美国:多样化的扶持方式

在被誉为“车轮上的国家”的美国,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扶持方式也较为多样化,立法、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到政府采购等对其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为了缓解环境污染的压力,1990年美国通过了《清洁空气法案》,旨在降低汽车尾气排放。1992年,美国政府推出了《美国国家能源政策法案》,首次提出使用非其他燃料替换10%的发动机燃油,到2010年提高到30%的比例。2005年对该法案进行修订,出台了《2005年国家新能源政策法案》,提出要发展新能源汽车减少对石油的依赖,制定了未来10年发展新能源的目标。2007年,美国政府又相继通过了《2007能源促进和投资法案》和《2007年可再生燃料、消费者保护和能源效率法案》,对促进生物燃料的研发、提高车辆能源效率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同时,为了使新能源汽车同传统汽车相比较,获得成本上的优势,推动新能源汽车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发展,美国政府制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首先通过《能源独立和安全法案》对制造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和制造新能源汽车相关零部件的企业给予了税收减免和向银行贷款的支持。其次为了激励汽车企业生产代替传统燃料的新能源燃料,美国政府还对这些专门生产代用燃料的企业实行税收减免政策,根据这些企业的生产规模来制定减免幅度。对于基础设施的建设,《美国国家能源政策法案》中规定凡是代用传统燃料的基础设施建设,统一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推广新能源车方面各国通用的财政补贴政策,美国政府也于2009年提出“车辆补贴退款计划(CARS)”,鼓励美国人把大排量旧车置换为省油环保的新车。只要旧车寿命不超过25年或者油耗效率低于每加仑18英里就可以进行置换,参与置换的车主可以领取每辆车3500—4500美元的现金补助。

此外,美国政府实行最低限额采购的方法,要求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根据《2005年美国新能源法案》规定,联邦车队必须购买一定比例的代用燃料汽车,如果是两用燃料车队必须要使用代用燃料,除非在当地没有代用燃料或者代用燃料价格十分昂贵的情况下,经批准后才有资格不使用代用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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