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多部门“全副武装”迎最严食品安全法

   日期:2015-09-25     评论:0    
核心提示: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即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之际,中国的立法、执法、司法部门,科研院校以及行业知名企业汇聚一堂,探讨如何高效打击“餐桌上的犯罪”以保证“舌尖上的安全”。

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即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之际,中国的立法、执法、司法部门,科研院校以及行业知名企业汇聚一堂,探讨如何高效打击“餐桌上的犯罪”以保证“舌尖上的安全”。

在22日于广州举行的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与法治研讨会”上,司法部副部长张彦珍指出,新《食品安全法》把食品安全治理的目标、手段、措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为新时期食品安全铸就了坚实的法治屏障”。

食品安全问题从未离开中国公众的视线,食品安全犯罪屡禁不止。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食药总局”)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46081件,其中食品、保健食品案件101921件。

今年4月,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经全国人大表决通过。相较于现行的已“服役”五年的旧法,新法加重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责任,要求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研讨会上,食药总局食品安全总监郭文奇强调了新《食品安全法》对保障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要求,敦促政府提高依法监管水平,企业增强诚信守法意识,公众依法维权参与治理。

食药总局稽查局局长郭晓光介绍,目前全国各省食品药品监督局已经建立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非涉密案件处罚信息。食药总局也积极和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互动,联合督办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华北、西北、泛珠三角等五大食品药品稽查联动协作区。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在发言时提到,公安机关将以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专业的案侦队伍建设。目前全国已有21个省市区在省级公安机关内部建立了打击食药犯罪的专门机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协会的作用,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案件线索,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管应时介绍说,最高法将继续与食药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和最高检交流合作,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法律的衔接工作机制。

人民法院还将拓展审判职能,通过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进行庭审直播、集中审案、公布典型案例等举措,宣传法律政策,震慑犯罪,营造知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除了监管和处罚以外,问责是体现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的又一方面。对此,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霍亚鹏表示,检察机关将坚持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渎职犯罪,并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注意问题收集和经验总结,向有关部门和发案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或检察建议,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持惩治和预防相结合。

为了促使企业诚信守法,公众参与治理,食药总局还将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并加大对举报线索的奖励力度。据郭晓光介绍,食药总局将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土、金融、税务等十几个部门,对严重失信者的新上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融资贷款、纳税等多个方面实施限制和惩戒措施。

本次研讨会期间,国内的知名食品、药品企业还发起了签名活动,承诺坚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勇于与行业内部不良现象作斗争。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和实施又一次敲响了警钟,不仅提醒政府部门加强监管,更主要的是提醒食品企业牢守自己的责任心和良心。”广东燕塘乳业公司代表余保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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