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带来的“特权阶级”才是真正威胁

   日期:2015-09-18     评论:0    
核心提示:随着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如何界定智能机器人的法律地位,当智能机器人造成损害或者违反法律时应当如何界定侵权或违法责任、适用怎样的归责原则以及如何划分具体责任,成了人们新的任务。

随着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如何界定智能机器人的法律地位,当智能机器人造成损害或者违反法律时应当如何界定侵权或违法责任、适用怎样的归责原则以及如何划分具体责任,成了人们新的任务。

上周,一则标题为《8月CPI同比上涨2.0%创12个月新高》的文章,刷爆了朋友圈,也轰炸了各大媒体网站。这一现象的起因就是这篇文章是一个名叫Dreamwriter的机器人所写。

Dreamwriter翻译为梦幻写手或者是梦想写作者,是腾讯财经开发的自动化新闻写作机器人,根据算法在第一时间自动生成稿件,瞬时输出分析和研判,一分钟内将重要资讯和解读送达用户。这样的事情我们听起来不免觉得相当恐怖,很多媒体网站也刊登了“记者已经哭晕在厕所”等类似的文章,机器人真的会取代人吗?

机器人的来临是解放还是取代

其实,“记者是否将被机器人取代”的疑问,早在2014年就已经开始了。腾讯网声称Dreamwriter的存在是解放一部分记者或者编辑的工作,并非取代。

我们不妨从Dreamwriter所写的这篇文章来看,这篇财经短消息写得甚至比一般的记者要规范,把这条新闻放在网站的新闻页面,毫无违和感,连网友的留言里也丝毫没有人察觉这篇新闻并非出自人类之手。

具体来看,通篇全文分事实、数据证明、专家解读三部分,通过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整理,像这样没有情感的数据罗列只能成为一种信息的传递。传递信息是否就等于新闻媒体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美国着名新闻记者沃尔特·李普曼曾说过:“新闻的作用是突出的表明一个事件,而真实的作用是把隐藏的事实显露出来。”

黄淮学院文化传媒学院海伟池副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机器人写作要通过程序对输入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是基于技术基础之上的。输入什么程序,它就会写出什么作品。它可以写一些基本的、常规的甚至写作模式较单一的新闻,与记者相比较而言,主要是缺少思维的灵活性、创新性。也可以说,机器人写稿只是新闻记者部分工作的体现。”

众所周知,真正在新闻里不仅仅是信息的传递,而是通过记者的深度挖掘,将那些“不为人知”的、“隐藏”在人们视听之外的讯息传递给普罗大众,并且帮助读者从中重新解读、构建新的现实,以作为他们在实际生活中作判断的参考依据。

“机器人写作是科技发展的正常现象。虽然机器人开始写稿,但新闻写作和其他的文字创作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目前机器人可以做一部分工作,却无法完全替代人的思维,它只是人类应用的工具之一,是为人服务的。新闻工作者完全不用担心会失业。”海伟池副教授表示。

从历史角度来看,发明制造机器人是为了减少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将人们从重复而繁琐、没有技术含量的枯燥工作中解放出来。如果发明制造机器人是为了取代人类,那以后还有人类什么事,那人类也是将自己送到灭亡的边缘。

带来威胁的未必是机器人

未来的世界我们是无法进行准确预测的,在未来机器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会不会伤害人类,我们也是不知道的,有一点我们可以明确,人类肯定会制造出更加先进的机器人。

对于机器人的未来,我们所看到和所能接触到的都是通过科幻的电影以及小说中得到的。比如阿诺德·施瓦辛格(ArnoldSchwarzenegger)主演的《终结者》(Terminator)系列科幻电影、又或者《宝莱坞机器人之恋》这样的影片。

自1920年,捷克作家卡罗·凯佩克(KarelCapek)在《罗素姆的万能劳工(Rossum’sUNIversalRobots)》中第一次提出“Robot”,中文译做“机器人”开始,机器人就慢慢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进入 21世纪,未来的机器人技术将向着具有行走能力、对环境自主性强、具有多种感觉能力的智能机器人的方向发展。

9月8日,在百度世界大会上,李彦宏推出了他的名为度秘的机器人助理,在李彦宏的现场展示中,李彦宏先后要求度秘帮助订咖啡和餐厅订位。度秘已经和往常有了区别,它在逐步细化,直到用户满意后完成下单。

同时还有更加恐怖的微软推出即小冰三代,更是让人大为惊呼,它不仅具有了人机对话、图像识别、大数据交友、更是试图通过大数据、深度神经网络等技术实现超越简单人机对话的自然交互。这一点不禁让人想起了,周润发在《赌神风云2》中所使用的机器人“傻强”,不但可以与主人进行人机对话,更甚至在情到深处的多愁善感,我们都知道现在的技术还没有达到,但是并不妨碍我们去想象和思考。

其实我们现在所要担心的并不是去考虑到电脑葬送就业的速度快于我们创造新就业的速度,或者是出现大规模失业,我们应该从另一方面去担心,那些拥有机器人的食利者、机器人的制造者又或者是机器人的拥有者,所带来的另类的特权阶级。机器人使用的好,是人们的得力助手,但是在别有用心的人的手里,那才是人类真正的灾难。

对机器人的特殊“审判”

“很多人对人工智能给予了很大的想象化,而忽略了人类在其运行中的作用,没有人类去操作使用,它将毫无价值。”业内人士表示。人工智能机器人无论从那个方向去发展,始终无法脱离开人类的掌控。

早在上世纪40年代,美国着名科幻作家艾萨克·阿西莫夫就提出了着名的“机器人三定律”。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也不得眼见人类受到伤害而袖手旁观;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类的一切命令,但不得违反第一定律;机器人必须保护自身的安全,但不得违反第一、第二定律。

阿西莫夫当年在科幻文学创作的过程中经过了缜密的思考,因为这一带有预言性的小说之言,成了当今人工智能研究过程中一定要遵循的“铁律”。

“机器人作为人类的工具之一,它的出现顺应了时代的发展。机器人的分析、写作速度很快,运用机器人写作新闻,既可以提升新闻传播的时效性,又能让记者从常规的写作、烦琐的数据分析中解放出来,让记者有时间去思考、从事机器人所不能替代的其他工作,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从另一方面来讲,也可能会让部分记者产生对机器人的依赖性。如果能合理使用成了关键。”海伟池副教授表示。

相关人士表示,“机器人再怎么样发展也离不开人的控制,人类的跨界思维转换,是机器无法代替的。所以我们不用害怕害怕像科幻电影那样人类受到威胁,在看电影中,你会总结到,人类就算是给机器人赋予了情感,但是人还是世界的主宰。”

机器人越来越深度地融入人类社会,我们应该去寻找机器人技术和法律制度框架之间的平衡,欧盟、日本、韩国等机器人技术较为发达的国家,已经意识到机器人将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安全与伦理危机,并着手开展了立法实践与政策研究。我国在人工智能研究伦理、机器人制造使用规范、机器人安全标准和立法研究方面整体处于起步阶段,政策制度方面尚属于空白。我们要在追求技术进步的同时开展相关的机器人法律和伦理研究,才能更好的发挥它的正面效能。

法律不单单是约束人的,同时也应约束着机器人。随着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如何界定智能机器人的法律地位,当智能机器人造成损害或者违反法律时应当如何界定侵权或违法责任、适用怎样的归责原则以及如何划分具体责任,成了人们新的任务。在研究它们的同时不要忘了他们真正的主人所要接受的法律约束,严格制定相应的法律才能应对智能机器人的未来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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