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十一院在山东省烟台市沿海地区成功实施了“蓝色海鸥”彩虹-4无人机海洋示范应用,这是我国首次进行大型中空长航时无人机系统海洋示范应用。与此同时,十一院和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在山东省青岛市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报道称此次海洋示范应用利用由十一院自主研制的彩虹-4大型中空长航时无人机搭载高光谱相机、激光雷达、高清CCD面阵相机、高清三合一载荷及卫星通信等传感器和设备,开展渤海生态红线核查,海洋环境监测,海洋保护区监管,海岸带、海岛保护利用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彩虹-4无人机具有较强的任务设备装载能力,可以同时搭载卫星通信设备、光电平台和多种航空遥感传感器,其航时、航程、载荷能力等主要技术指标均能够满足海洋监测任务的要求。
此次示范应用展现出彩虹-4无人机极高的三维数据、高光谱和高分影像的获取能力。无人机通过数据实时传输,实现了对海洋环境的实况同步监测,卫星数据通过卫星通信实时接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指挥大厅,实现了对监测目标海域的实时发现、实时判别、实时监测,加强了海上应急事件监测处理能力。
此次无人机海洋示范应用,丰富和完善了海洋环境监测技术体系,是落实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重要尝试,为海洋综合管理、海洋生态红线监管、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增添了利器。
据悉,彩虹-4无人机系统,轮式起降、自主控制,用途多样化、任务载荷能力强,续航性能好,起飞重量1300公斤,在核能能力345公斤,实用升限4000米,续航时间35小时,可执行情报侦察监视任务,也可挂载轻型制导武器,实现对地面固定目标和低速移动目标的精确打击。同时,可搭载不同载荷,实现应急通信、航空物探、海洋维权、科学研究等民用领域。彩虹-4无人机是中国目前公开的无人机重挂载能力最强、飞行性能最优的无人机,其整体性能指标高于美国“捕食者A”无人机系统,在同类型无人机中处于领先地位,代表了中国无人机技术发展的最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