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发展,构筑创新2.0时代的城市新形态,引领中国特色的新型城市化之路,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2年12月5日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印发了《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两个文件,即日开始试点城市申报。
如今,两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已遍布全国各地,达到409个。其中,住建部智慧城市试点两批202个,科技部智慧城市试点20个,工信部信息消费试点68个,国家发改委信息惠民试点80个,工信部和国家发展委“宽带中国”示范城市39个。
但是,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李秋就提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虽然已遍布各地,但不少地方出现了不顾条件是否允许,盲目上马建设等问题。在建设过程中,各自为政现象相当普遍,地区之内,区域内部门与部门之间、区县与区县之间、区县与部门之间按照自己的思路和规划进行建设,缺乏统一协调,分别建设自己的信息系统,很多系统互不兼容,接入受阻,导致信息孤岛出现。在机房、硬件设施、软件、数据以及运行维护方面没有统一规范,存在大量的重复投资。另外,随着市政、城管、网上行政审批等政府智能平台的上线,黑客攻击或者网络问题也出现,很多领域将有发生混乱和信息安全的风险,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智慧城市的建设,亟须改进。
为此,她建议,首先,政府部门应尽快出台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标准、系统接口协议。订立统一的数据标准,为各级政府部门横向之间和同一部门纵向之间各系统互联互通做好准备,尤其是系统接口协议必须统一。只有这样,方能为地方各级政府开展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指引,减少重复投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尽快编制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使智慧城市建设有章可循,科学规范。
其次,强化共享体系建设,避免系统分散建设,打破信息孤岛。中央政府应协调各部委和地方城市,进行统筹规划和宏观的引导,从而避免造成投资浪费和重复建设。为加强信息集约化建设,应由政府投资预算管理部门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推进跨部门业务梳理,对信息系统进行统一建设和统一投资,形成技术服务、资源服务、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的政务建设和管理模式,以便形成统一的城市数据资源中心。
再其次,夯实信息安全基础,确保智慧城市的建设安全总体自主可控。在智慧城市建设中,过渡依赖国外厂商信息技术和产品,无疑会对国家信息安全造成威胁,应对信息安全问题进行统筹考虑,建立健全从系统到设备、数据、信息资源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最后,避免重复建设造成严重的财政资金浪费。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必须由专门机构进行统筹管理、运营,整体事业的推进需要协调各个部门配合、落实。因此,智慧城市建设一件首要的工作就是成立一个强有力的专门机构——智慧城市运营中心,来负责城市政务大数据的采集、管理与共享发布,进而推动大数据的研究、挖掘、应用与产业发展。要利用市场化手段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大力借助市场力量共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如通过采购来支持第三方平台机构的大发展,杜绝政府包办的传统建设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