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智慧城市政策环境更为完善的一年,也是智慧城市在地方落地实践、全面建设的一年。在过去的一年,国家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实现公共服务便捷化,城市管理精细化,生活环境宜居化,基础设施智能化,网络安全长效化。国家发改委等种13个部门还联合推动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工程,以此作为智慧城市的重要抓手,围绕群众广泛关注与亟待解决的医疗、教育、社保、就业等民生领域,推进便民应用落地。2014年,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有着哪些特点?2015年又将出现哪些新的局面?
智慧城市建设呈现四大特点
据统计,目前60%的地级及以上城市,超过200个城市开展了智慧城市建设。从区域分布看,东部、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信息化基础相对领先,在建智慧城市数量占全国在建智慧城市总数的73%。此外,多个省份在全省范围内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广东、陕西、宁夏等10多个省(区市)制定出台了省级总体规划。部分省份提出构建智慧城市群落,如广东省提出打造“珠三角智慧城市群”,陕西省提出到 2017年基本建成“关中智慧城市群”。各地智慧城市从最初对概念的追捧、对系统和平台建设的喧嚣,逐步进入更加强调体制机制创新和顶层设计、深化资源利用和共享协同、凸显为民惠企服务实效、创新建设运营模式的新阶段。2014年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总体呈现如下特点:
—突出惠民、便民服务的效能提升
目前,我国智慧城市的发展,正逐步通过管理手段和理念转变、应用深化、技术进步和数据开发利用,来增强和凸显城市的管理和服务的实际效能,实现更好地为居民服务。信息惠民、便民服务成为2014年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广东省通过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全面梳理各政府部门的职责边界,简化办事流程,承诺办事期限。为了更有效突出网上办事的便民实效,网上办事建立三级深度标准,从基本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到统一受理并统一反馈办理结果,再到全流程网上办理,层层递进,对不同网上办事深度提出明确目标,极大地增强了“以信息流代替人流”的政务办理服务效能。武汉市建立的“市民之家”集中了66个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部门、318个服务窗口,通过推动条块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和系统互通,实现了426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一站式办理,一个审批数据的处理通过全流程由过去的2天缩短到37分钟。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发展模式成效显现,建设运营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
据了解,上海浦东新区在2010年~2013年三年中智慧城市建设的项目资金约300亿元。其中,政府投入为10亿元,社会化投入为290亿元。武汉市智慧城市建设以极小的引导资金撬动了大量社会资金的投入,近70%的武汉智慧城市项目都是民生项目,该领域市场活跃度较高,在总体投资13亿元当中,政府投资仅占550万元。在智慧化项目的建设与运营方面,建设-运营-转移(BOT)、政府购买服务等多元化发展模式在很多智慧城市开始实施。湖南省衡阳市采取“企业投资建设、政府租赁服务”的模式,与中兴网信公司签约,以BOT方式打造“数字衡阳”。
—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发展环境逐步完善
福建省于2014年8月发布《关于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创新政务工作模式的实施意见》,确立电子证照、电子文件作为法定办事依据,普遍推行电子证照和全流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目前,福建省43个厅局共梳理证照目录479类,配置证照模板444种,25个厅局200多种证照实现电子化,生成电子证照24万多本,能够在线提取、自动核验、重复利用、方便共享、安全可靠、网上流转的电子化证照,推动了网上审批、无纸通关、网上年检等新型政务模式发展,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福建省还探索互联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息资产评估上市制度,为智慧城市建设保驾护航。重庆市率先将基于电子标签的“交通信息卡系统”纳入经重庆市人大备案的《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成为我国唯一获得地方立法支撑的交通科技项目,为推动智能交通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信息化管理机制体制进一步创新优化
深圳市把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纳入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每年根据政府工作重点滚动更新电子政务考核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化持续健康发展。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率”和“信息安全”等电子政务指标均已纳入市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2014年5月,福建省推进省直部门信息中心机构和业务整合,探索信息技术服务人员派出制度,并强制规定如新建项目缺乏资源共享、协同服务的部分则不予立项等新规制。陕西咸阳市政务信息化办公室作为全市智慧城市工作的政府主管部门,将市属各单位的智慧化建设项目纳入全市统一规划,并由市政务信息办归口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咸阳市的信息化项目规划、项目建设、资金审批、绩效评价的一体化管理模式。
未来将进一步深化多方合作
2014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等25个部委已建立智慧城市部际协调机制和工作小组,协调解决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跨部门、跨领域的重大问题。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有关部门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和法治建设力度,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的重要之年,随着国家部委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共同推进,相信2015年智慧城市在我国的推进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国家内部各部门协作将更深入,国际合作也将取得新突破。
目前,国家标准委已经牵头成立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协调推进组、总体组和专家咨询组,国家智慧城市标准体系有望未来3年内出台。多项宏观政策和技术标准的推进,意味着中国智慧城市的顶层政策部署全面到位,也预示着中国智慧城市建设和发展迈上了一个政策环境更为完善、部级合作更为协同的新台阶。中央各部委正牵头研究制订本领域智慧城市评价指标和评估体系,形成了以评估促建设、促管理、促改进的新思路和新做法,未来我国智慧城市有可能开展全国性综合评估,通过评估工作推进各地智慧城市建设落在实处。智慧城市建设必须与新型城镇化战略思路相一致,即推进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将民众最关心、需求最迫切的领域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任务。2015年,随着中央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在国家信息惠民工程的带动下,更多的城市将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理流程,强化信息惠民效能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围绕医疗、教育、养老、社保等领域,以市民为中心,整合现有的、分散在各部门的服务,深入推进智慧服务的全生命周期应用,提高市民的生活品质与幸福感。
另外,在国际合作方面,2014年中欧双方共30个智慧城市项目合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未来,我国必将进一步加大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智慧城市合作,着重在产业发展、标准制定、应用方案等方面,深化与日、韩、印等国的智慧城市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