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需坚持科学立法完善食品生产监管制度体系

   日期:2015-01-21     评论:0    
核心提示:1月13日至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北京召开全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14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分析了当前食 品生产监管面临的形势。2015年,食品监管将继续加强重点监管和综合治理,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1月13日至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北京召开全国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14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分析了当前食 品生产监管面临的形势。2015年,食品监管将继续加强重点监管和综合治理,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会议指出,2014年,结合食品生产监管实际,以《食品安全法》修订为契机,注重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食品生产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部署开展 8类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和再审核工作,推动重点监管和综合治理取得新成效;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专项抽检监测和监督检查,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件,日常监管和突出问题整治有了新加强;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推进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开展政企风险信息交流,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共管共治,食品生产监管总体效能有了新提高;坚持一手抓队伍、一手抓业务,大力推进队伍管理、业务管理制度化,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有了新提升。

会议强调,2015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大力推进食品生产监管制度改革创新,坚持以问题导向为引领,继续加强重点监管和综合治理,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2015年食品生产监管将重点加强六方面工作。

坚持科学立法

完善食品生产监管制度体系

重点抓好《食品安全法》修订推进、食品生产监管配套制度建设和食品生产监管制度创新等工作,推动构建最严格、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体系。

坚持重点监管

提升食品生产监管靶向性

要大力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强化监管人员的现场检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设,扩大食品安全“审计”试点,大力推行食品生产监管信息公示,继续试点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开展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专项抽检监测。

坚持依法行政

推进最严格食品安全监管

要继续抓好8类重点食品和大宗食品的重点监管和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强食品生产集聚区、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示范区和食品问题多发区监管,重点治理“两超一非”、食品塑化剂、食品标签标识等突出问题,切实抓好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

坚持强基固本

提升食品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要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依法履行食品生产监管职责,依法规范食品生产监管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食品安全依法治理、履职尽责。

坚持社会共治

构建食品安全齐抓共管格局

要抓好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和服务,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抓好生产环节的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动监管资源向生产监管集聚,推动监管工作重点向生产监管倾斜。

要联合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等,组织开展行业调查、风险排查等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等活动,凝聚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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