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食品法规定部分食品添加剂的最大残留限量

   日期:2014-07-24     评论:0    
核心提示:食品添加剂的含量需要严格规范使用保障食品安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2014年度大会于7月14日至18日在日内瓦举行,有多项全球食品安全新标准在此期间被制定并通过,包括婴儿配方奶粉中铅残留限量、大米砷含量以及规范兽药使用等。

食品添加剂的含量需要严格规范使用保障食品安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2014年度大会于7月14日至18日在日内瓦举行,有多项全球食品安全新标准在此期间被制定并通过,包括婴儿配方奶粉中铅残留限量、大米砷含量以及规范兽药使用等。

铅中毒可影响婴幼儿大脑和神经系统发育,对婴幼儿健康造成长期严重伤害。根据委员会制定的最新标准,每千克婴儿配方奶粉中的铅残留含量不应超过0.01毫克,而此前的标准是不超过0.02毫克。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规定每千克大米中砷含量不应超过0.2毫克。该委员会称,长期暴露于砷污染之下可导致癌症等疾病,全球部分地区地下水和土壤中砷含量较高,受灌溉水源中存在的富砷沉积物影响,大米受砷污染的情况在某些亚洲国家中尤其值得关切。

为避免肉蛋奶等畜牧产品中兽药残余超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规定氯霉素、卡巴多司等八种兽药应限制使用。

此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还规定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最大残留限量,及某些生鲜制品、水果等食品应遵守的安全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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