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先进经验 开发低碳能源

   日期:2014-05-20     评论:0    

由国家能源局、APEC能源工作组秘书处主办的中国低碳发展研讨会今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出席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四十七届能源工作组会议的170余名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研讨会上,与会代表就天津余家铺金融区低碳城镇指标、北京雁栖生态发展示范区建设实践、深圳国际低碳示范城建设、江西省东乡县APEC低碳模范城镇发展、云南省能源发展、太阳能制热/制冷及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沼气工程技术利用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探讨。

北京雁栖生态发展示范区是北京市委、市政府重点推动的建设项目,项目拟用5~8年时间、数百亿元资金投入,对环雁栖湖及周边31平方公里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和开发。项目把保护和提升这一地区的生态环境作为首要发展目标,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冷热电三联供、生态导向水质净化等70余项先进生态技术,打造山水和谐、技术领先、国际一流的生态发展示范区。

2013年,云南能源生产、能源消费中来自低碳、零碳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占比分别为约45%和32%。云南省发改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马晓佳在介绍云南低碳能源开发利用现状、以低碳能源为核心的能源发展战略、低碳能源发展的主要做法时,提出了云南低碳能源发展面临开发利用成本高于传统化石能源;低碳能源多为可再生季节性能源,生产供应波动性大;相关的补贴、激励政策不完善等问题。

5月19日下午,与会全体代表还参加了第七届低碳模范城镇发展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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