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2013年京津冀区域空气污染最重

   日期:2014-03-25     评论:0    
核心提示:3月25日,环境保护部发布2013年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其中,京津冀区域空气污染最重,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是邢台、石家庄、邯郸、唐山、保定、济南、衡水、西安、廊坊和郑州。

3月25日,环境保护部发布2013年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其中,京津冀区域空气污染最重,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是邢台、石家庄、邯郸、唐山、保定、济南、衡水、西安、廊坊和郑州。

京津冀7城市入黑榜

结果表明,2013年74个城市中,海口、舟山、拉萨3个城市各项污染指标年均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其他71个城市存在不同程度超标现象。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是海口、舟山、拉萨、福州、惠州、珠海、深圳、厦门、丽水和贵阳;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是邢台、石家庄、邯郸、唐山、保定、济南、衡水、西安、廊坊和郑州。

从主要污染物浓度分析,74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仅拉萨、海口、舟山3个城市达标,达标城市比例为4.1%;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118微克/立方米,11个城市达标,达标城市比例为14.9%;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29个城市达标,达标城市比例为39.2%;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64个城市达标,达标城市比例为86.5%;臭氧(O3)和一氧化碳(CO)分别按日最大8小时标准(160微克/立方米)和日均标准值(4毫克/立方米)评价,达标城市比例分别为77%和86.5%。

京津冀区域共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37.5%,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低23个百分点,有10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低于50%,首要污染物为PM2.5,其次是PM10和O3。

京津冀区域所有城市PM2.5和PM10年平均浓度均超标,区域内PM2.5年平均浓度为106微克/立方米,PM10年平均浓度为181微克/立方米;SO2年平均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6个城市超标;NO2年平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10个城市超标;CO按日均标准值评价有7个城市超标;O3按日最大8小时标准评价有5个城市超标。

四大因素构成重污染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相关负责人指出,城市环境空气污染严重的原因,主要分为四点:

一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步伐缓慢,发展模式依然粗放。

二是污染物排放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量大,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步伐缓慢,发展模式依然粗放,大气污染物长期超环境容量排放是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下降的根本原因。

三是城市化加快带来空气污染压力。城市汽车保有量逐年提升,交通拥堵期间汽车长时间处于怠速状态,加大了尾气排放量。

四是不利的气象条件是诱发重污染发生的外部环境条件。

有数据指出,京津冀是我国工业生产较为集中的地区,其中聚集了煤炭、钢铁等重污染工业,造成了该地区的空气污染位居全国前列。

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曾表示,我国复合型的污染特征十分突出:传统煤烟型的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与二次污染相互叠加,部分城市不仅PM2.5和PM10超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也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这是因为我们国家以重化工为特点的产业发展模式,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快速增长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和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带来的污染,这些污染物的排放量巨大,超过了环境容量,其结果是造成了严重的空气污染。《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采取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调整产业结构、加强机动车管理的措施是正确、得当的。

2014重点抓空气监测

2013年,环保部从技术、运行、管理等方面强化措施,确保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针对民众反映的数据监测情况,目前对外实时发布的AQI指数,是根据最近24小时污染物浓度的滑动平均值计算出来的,实际上反映的是最近24小时污染物浓度的平均水平,而不是当前小时污染物的污染情况。因此,当气象条件突然变化,如冷空气到达或逆温、静风条件时,造成空气质量在几小时内突然好转或突然恶化,会出现我们公布的AQI指数与公众感受不一致的情况。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对发布内容进行了改进,用污染物主要是颗粒物当前小时浓度值计算城市及点位空气污染指数,实时反映颗粒物的污染情况,让发布的颗粒物污染状况与公众的感受相一致。

2014年,我们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监测提出的要求,狠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力推进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监测工作。二是抓好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体系建设。三是开展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研究工作。四是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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