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热议食品安全 各地监测监管升级

   日期:2014-03-10     评论:0    
核心提示:近日,全国两会正在召开,“食品安全”毫无疑问再次成为热门议题之一,2013年国家对食品安全无论是严格的监管制度,还是高规格的检测标准,从源头到包装都进行了一系列的政策出台,2014年必将在这基础上,用科技手段进一步强化整个产业链的把关。与此同时,我国各地监测监管再次升级。

近日,全国两会正在召开,“食品安全”毫无疑问再次成为热门议题之一,2013年国家对食品安全无论是严格的监管制度,还是高规格的检测标准,从源头到包装都进行了一系列的政策出台,2014年必将在这基础上,用科技手段进一步强化整个产业链的把关。与此同时,我国各地监测监管再次升级。

北京:将完善食品“黑名单”监管

日前,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该市将把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白酒、食品添加剂、儿童食品等产品列为重点监测对象,同时在企业监管方面继续完善“黑名单”制度。

据了解,北京市将建立监测分析模型,以提高对严重性、群发性不良事件的预警能力。同时,将对一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清理整顿。

今年北京还将完善食品“黑名单”制度,通过实行违规计分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特别是对于严重违法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相关责任人将终身禁入食品行业。此外,今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与农业、卫生、工商、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在44个领域完善职责分工和衔接程序,以实现食品从研发到食用的无缝隙监管。

目前,北京市已经构建了市、区县、街乡三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织体系。不仅实现“全覆盖”,还突出了属地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所既是区县食药监局的派出机构,又是街道、乡镇的内设机构,发挥了统一调度指挥和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响应的优势,有利于将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和隐患的就地排查、发现和处置。

据悉,北京市食药监局结合机构改革后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一个根本目标:要让北京市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此外,还提出了“两个至上”的基本准则:“公众安全健康至上、优质高效服务至上”。

河北:企业抽检连续两次不合格吊销许可证

日前,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选取14个食品生产集中区域为治理提升重点,全力规范食品集中生产加工区域生产加工秩序。从2014年一季度起,河北省食药监局将每个季度对集中生产加工区域的食品质量实施跟踪抽检,凡在省级监督抽检中连续两次出现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的企业,一律吊销生产许可证。在省级监督抽检中区域产品质量合格率排名连续两次居于后两位的,对该区域所在地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

河北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6月底前,由集中生产加工区域所在地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依据生产许可条件的要求和《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全面清查并建立档案。不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达不到《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要求的企业,一律责令不得生产。

河北在治理提升活动期间,对集中生产加工区域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申请按规定严格审查,达不到条件,一律不予许可。新上企业未经当地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出具同意意见,不予审批。集中生产加工区域内的换(发)证食品生产企业,须通过抽查后方可予以通过,坚决遏制集中生产加工区域无序竞争的问题。

广东:食品安全“三打两整治”

3月6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会议总结2013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析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并部署2014年工作。笔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三打两整治”工作,重点涉及病死猪肉及其制品、假酒、保健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农产品等领域。

广东省食安办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段宇飞在会上表示,新机构将把食品生产、市场流通、餐饮三个环节监管工作作为“一盘棋”考虑,统筹安排,实现无缝对接,有利于提高监管效能,意义重大。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广东将着重抓好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广东省食药监局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三打两整治”工作,即打击非法销售加工病死猪肉及其制品、打击制售假酒、保健品打“四非”以及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两项专项整治行动。

同时,监管部门今年还将重点整顿城乡结合部、广大农村地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开展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继续加大对白酒塑化剂、食用植物油苯并芘等问题监督抽检和治理力度;集中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此外,全省还将建设1000家示范学校食堂,提升我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积极发挥大型企业的示范带头和品牌引领作用,增强消费者信心。

上海:食品送检作假或将追责

近日,上海市质监局副局长沈伟民表示,上海正在调研针对检测检验活动立法,市人大已将相关内容列入5年立法规划中。

我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检测机构作出明确规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但对于送检人的行为,上海市认证协会会员傅张杰表示,目前还只能通过检测合同来约束。比如送检人欺骗检验机构,用茶水冒充尿液送检,再以此检测结果声称 “某品牌茶水含有尿液成分”,这种送检人干扰社会秩序的行为具体如何处罚,尚无明确说法。因此上海市相关部门建议将立法对象范围扩大,将送检人的相关行为纳入监管,从而对整个检测活动的过程进行约束。

除了规范送检人送检的过程,相关立法还将规范公开检测报告行为。比如曝光肯德基“转基因豆浆”的那家网站,在没有证明其抽样检验过程是否规范、承检机构是否有检测“转基因”资质的前提下,贸然公布检测结果的行为是不合理的。

沈伟民表示,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警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等信息,都应当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一些涉及公共利益的重要食品安全信息,原则上普通的送检人不应当擅自发布。未来上海的相关立法,将考虑按重要程度将食品安全信息分级,只能由对应等级的发布者才能发布,从而避免失实的送检报告误导公众,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甘肃:农产品要有“出入证”

3月6日,甘肃召开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2014年,甘肃省将打响食品安全攻坚战,在坚决防控餐饮单位“带病”营业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产销对接及餐饮业“明厨亮灶”工程,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今年,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会同农业部门建立食用农产品准出制度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用可追溯制度倒逼和引导生产。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产销对接,落实“协议准入”、“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用农产品,要向供货方索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出具的产地准出证明、检验合格证明、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和标识标志,进口食用农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村民委员会或农村专业合作社出具的自产自销证明和销售者身份证明。

同时,还将实行不合格食品同品牌、同型号下架退市制。根据食品抽样检验结果,及时进行消费提示、警示,约谈不合格食品经销企业,并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对检验结果判定为质量严重不合格的食品,实行全省范围内同品牌、同规格的所有食品先行下架,食品生产经营者按批次提供具有法定资质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允许重新上架销售。加大对重点品种特别是婴幼儿配方乳粉、儿童食品抽检力度,对一年内两次检验不合格的同一品牌、同一品种禁止在甘肃市场销售。

此外,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飞行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奔现场的方式,掌握各地食品安全真实状况,严防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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