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俊杰:建议完善我国食品安全舆论监督

   日期:2014-03-07     评论:0    
核心提示:“真实、及时、全面、深入地报道食品安全事件,既能起到舆论监督,又能科学引导舆论、规避引发社会恐慌,关乎着百姓安康、社会和谐和国家安全。”5日,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光明食品集团副总裁葛俊杰表示。

“真实、及时、全面、深入地报道食品安全事件,既能起到舆论监督,又能科学引导舆论、规避引发社会恐慌,关乎着百姓安康、社会和谐和国家安全。”5日,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光明食品集团副总裁葛俊杰表示。

 

葛俊杰代表提出,真实、及时、全面、深入地报道食品安全事件,避免那些不加选择、容易造成误导、引发社会质疑的食品安全报道,既能起到舆论监督,又能科学引导舆论、规避引发社会恐慌,关乎着百姓安康、社会和谐和国家安全,亟须引起各级政府部门、宣传管理系统及媒体的高度重视。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舆论监督,他提出建议:

首先,坚持三项原则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一,要客观公正:在进行舆论监督时一定要充分反映被报道各方的意见。二,要传播正能量:媒体首先是要宣传好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和标准,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相关知识,通过典型案例,树立食品行业的正面形象,传播正能量。三,要把握好报道的尺度:既要加大力度监督违反食品安全的行为,使违法企业付出高昂的成本,又不能风声鹤唳影响整个食品行业乃至政府、国家的形象。在报道负面案例中,除全面介绍事件事实外,应该介绍主管部门的打击力度、行业主流与事件的关系、行业同业的观点与做法等等,要从促进企业管理、完善监管制度等方面做文章,而不是一味渲染、扩大事态。

其次,提高政治与大局意识,做好平衡报道,把握好报道的度。新闻媒体在这个体系中,要发挥好传声筒、解压阀、助推器的作用,坚持科学的信息披露、做足深度报道、避免扎堆报道、实施正确舆论引导,多层次、全方位的发挥媒体作用。

第三,提高科学审慎意识,做好信息把关,杜绝主观报道与虚假新闻。葛俊杰代表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新闻记者在食品安全报道过程中,包括对新闻价值的判断、新闻源的核实和报道用语的选择等,一定要坚持审慎的科学态度,多搜集资料,多请教相关领域的专家,力求报道的真实性。对新闻媒体而言,食品安全问题绝不能成为“营销”手段,绝不能通过“爆猛料”来“抓眼球”、谋利益。

第四,发挥舆论引导和社会心理疏导功能, 营造食品安全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作为食品安全报道的始发者或转发者,媒体应以警醒的态度密切关注报道反响。一旦发现信息失实,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信息更正与辟谣,还公众以准确、权威的信息,避免公众恐慌。此外,媒体还有责任与义务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与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机构展开合作,及时推进食品安全知识的传播普及,及时对与食品安全事件相关的政策、体制、法规等缺陷与对策展开讨论,依靠舆论的力量,不断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

第五,进一步加强我国食品安全舆论监督的法制化进程。要通过改革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修订农产品(000061,股吧)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来加快我国食品安全舆论监督的法制化建设,规范媒体及有关人员的守法意识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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