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智慧城市保驾护航 拟出台指导意见

   日期:2014-02-17     评论:0    
核心提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于7月22日报请国务院发布。

继中国住建部先后公布两批智慧城市试点名单之后,国内智慧城市建设进入全新阶段,为更好地促进新型城市建设,我国八部委已起草智慧城市指导意见,并已上报国务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于7月22日报请国务院发布。

据发改委高技术司副司长顾大伟透露,《意见》明确提出了我国智慧城市的发展思路、建设原则、主要目标以及信息安全保障等要求,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加强对各地智慧城市建设实践的引导。借此,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将结束政出多门、盲目建设的“乱象”,进入统筹推进的新阶段。

围绕建设中国特色智慧城市基本目标,《意见》提出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坚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坚持机制创新,协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发展目标是基础设施更加智能,公共服务更加便捷,社会管理更加精细,生态环境更加宜居,产业体系更加优化。

《意见》提出要建设一批各具特色、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效应的智慧城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保护生态环境、调整产业结构、健全政策机制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为我国城市转型发展提供新模式。

与此同时,根据《意见》,我国也将启动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水务、智能环保、智慧医疗、智能养老、智慧社区、智能家居、智慧教育、智慧国土等10个领域智慧工程建设,深化重点领域的智慧化应用,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社会服务。

《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将成为现在起直至2020年指导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的最重要的指导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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