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营养“蓝图”发布 国务院促食品安全体系建设

   日期:2014-02-11     评论:0    
核心提示: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室对外公布《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重点突出了构建标准健全、体系完备、监管到位的食物质量保障体系、加强食物生产与供给、加快食物与营养科技创新等几大任务。

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室对外公布《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重点突出了构建标准健全、体系完备、监管到位的食物质量保障体系、加强食物生产与供给、加快食物与营养科技创新等几大任务。资本市场方面,有分析人士称,安全检测、基础食品供给保障、营养食物等三大类股票有望受益。

根据《纲要》,2020年中国将实现全国粮食产量稳定在5.5亿吨以上,并且全面提升食品质量,确保口粮绝对安全。

相对地,构建标准健全、体系完备、监管到位的食物质量保障体系则是其中的主要任务。《纲要》要求,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物安全监管制度,健全各类食物标准,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规范食物生产、加工和销售行为。

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也将得到强化,《纲要》中提出,要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的食物安全责任,全面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对此,关注食品安全监管的北京大学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锡锌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就地方政府而言,安全监督并不仅仅是个案监管,而是要从食品生产发展的长远角度来进行风险防控,短期长期结合。

《纲要》认为,目前中国食品安全状况总体稳定向好,但食物生产还不能适应营养需求,居民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须引起高度重视。为此,必须更加注重品质和质量安全,实现食物生产数量与结构、质量与效益相统一。

对此,“纲要”中要求推进食物生产、加工和流通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加大对失信企业惩处力度,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加强食物安全信息共享与公共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应急处置,强化舆论监督和引导。

食物与营养的立法工作也有望得到推进。

此外,在政策措施方面,《纲要》要求由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牵头,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林业局等部门参加,建立部际协调机制,继续发挥国家食物与营养咨询委员会的议事咨询作用,及时向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省级人民政府要根据《纲要》确立的目标、任务和重点。

食品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一直颇受关注,去年年底,国家卫计委就曾发文要求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检测体系建设,并要求32家省级疾控中心成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省级中心”,在今年年初的成都两会上,就有代表建议加强食品安全体系的建设,在广东,食品安全“黑名单”数据库也在建设之中。

《纲要》还对人体健康提出了规划建议,即保障充足的能量和蛋白质摄入量,控制脂肪摄入量,保持适量的维生素和矿物质摄入量。到2020年,全国人均每日摄入能量2200-2300千卡,其中,谷类食物供能比不低于50%,脂肪供能比不高于30%;人均每日蛋白质摄入量78克,其中,优质蛋白质比例占45%以上;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微量营养素摄入量基本达到居民健康需求。

为此,我国将构建定期监测、分类指导、引导消费的居民营养改善体系。建立健全居民食物与营养监测管理制度,加强监测和信息分析。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重视解决微量营养素缺乏、部分人群油脂摄入过多等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营养教育,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

在营养性疾病控制目标方面,我国将基本消除营养不良现象,控制营养性疾病增长。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食品牵涉到千家万户,所以感兴趣的投资者仍可将目光放在三大领域:一是与安全有关的检测等方面,第三方检测相信会越来越红火;二是基础的食品供给保障;三是营养食物领域,投资者应考察上市公司是否愿意主动构建自身质量保障体系,而非“被动”配合国家或行业的要求。“食品质量安全是所有食品企业的命门所在,即使成本投入大也应尽快完善,否则飞出一次‘黑天鹅’对自身品牌、产品销量以及股价的伤害都会巨大而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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