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污染监测网3至5年覆盖全国 揭示雾霾对健康的危害

   日期:2013-10-30     评论:0    
核心提示:10月2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2013年空气污染(雾霾)健康影响监测工作方案》,提出将通过3至5年时间,建立覆盖全国的空气污染(雾霾)健康影响监测网络,掌握不同地区PM2.5污染特征及成分差异,了解不同地区空气污染健康影响状况。

10月2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2013年空气污染(雾霾)健康影响监测工作方案》,提出将通过3至5年时间,建立覆盖全国的空气污染(雾霾)健康影响监测网络,掌握不同地区PM2.5污染特征及成分差异,了解不同地区空气污染健康影响状况。

2013年1月我国出现了持续大规模的雾霾天气,雾霾覆盖范围涉及了17个省市自治区四分之一的国土面积,影响人口约6亿。据环保部门监测数据显示,74个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超标天数比例为68.4%,重度和严重污染的比例达到30.2%,其中PM2.5超标尤其严重,平均超标率为68.9%,最大日均值达到766微克/每立方米。大多数城市居民在未来一段时期内,都可能生活在PM2.5等大气污染物超标的环境中。因此迫切需要开展雾霾健康影响监测。

监测点位目前数量偏少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有关数据已经证实了大气污染可以引起肺癌高发。“但是,要想把这个问题说得很清楚,比如说到底引起什么疾病,有多大的影响力等,我们国家没有这方面的数据来支撑,需要通过调查来解答。”

为了了解不同地区空气污染(雾霾)特征污染物的浓度变化规律及其对人群健康的危害,为进行健康风险评价提供数据支持,卫计委介绍,根据我国不同区域的空气污染(雾霾)特征,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将分阶段选择重点地区开展空气污染(雾霾)与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工作,最终形成覆盖全国的监测网络。

据了解,2013年确定了空气污染(雾霾)高发的地区包括:华北地区、黄淮海地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及东北三省等地区,以上高发地区涉及16个省(直辖市)。有关部门将在雾霾高发地区以城市为重点开展监测,每个城市在空气污染相对重的区域和污染相对轻的区域设立监测点,另外,还选择了部分农村地区设立监测点。

但是,从卫计委公布的16省(直辖市)的监测点分布来看,各省(直辖市)城市点数均仅为2个,农村监测点数只有1个,部分地区甚至没有。上述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我国没有实行全人群覆盖,需要有一套具体的网络,否则得到的数据都是片面的。“当前每个地方的监测点都很少,我们在会议上也提出了这个问题。”

3~5年时间监测网络覆盖全国

近年来,中国许多省份雾霾天气频发,导致的健康危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3年1月我国出现了持续大规模的雾霾天气,雾霾覆盖范围涉及了17个省市自治区四分之一的国土面积,影响人口约6亿。据环保部门监测数据显示,74个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超标天数比例为68.4%,重度和严重污染的比例达到 30.2%,其中PM2.5超标尤其严重。

卫计委表示,揭示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特征及变化趋势,必须在在全国范围建立空气污染(雾霾)健康影响监测网络,通过系统、长期的监测,评估雾霾天气下特征污染物的人群暴露水平;评估人群健康风险及其特征;识别雾霾天气相关的易发疾病、敏感人群及区域差异,为采取针对性的人群干预措施,制定应对策略提供科学依据。本项目计划通过3~5年的时间,逐步建立覆盖全国的空气污染(雾霾)监测网络。

将分析雾霾对居民死因影响

卫计委介绍,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的影响既包括急性效应,也包括慢性长期效应,雾霾的健康影响涉及全年龄段人群,对易感人群如老人、儿童及孕妇等的健康影响更为严重。

对于此次监测的预期成果,卫计委指出,通过监测区域内空气污染监测资料、气象资料和居民死因个案资料的收集,分析不同程度的空气污染(雾霾)对居民死亡和疾病的影响,从而估算空气污染(雾霾)所致的居民超额死亡数(率),评估空气污染(雾霾)的健康风险。

据该知情人士介绍,空气污染(雾霾)对于人群疾病和死亡的影响,有适用范围,一些数据关系需要在上下限框定的范围之内才可能成立,是人群健康风险的估计,即在一定污染浓度区间内出现这种发病率的变化趋势。

他表示,该工作属于大人群疾病监测的工作范畴,现在还没有相关的支撑数据,缺乏技术和经验支撑,只能慢慢摸索。“从我个人来说,比较倾向于今后实行全人群的疾病和死亡报告登记制度,这是国家制定中长期的发展经济、卫生规划基础数据。”该知情人士称。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全年征稿 / 资讯合作
 
 
 
推荐资讯
可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