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机器人、传感器等产业发展意见

   日期:2013-10-12     评论:0    
核心提示:经福建省政府同意,日前,福建省经贸委、福建省发展改革委、福建省科技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福建省机器人、传感器及智能化仪器仪表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经福建省政府同意,日前,福建省经贸委、福建省发展改革委、福建省科技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福建省机器人传感器及智能化仪器仪表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提出,到2015年,实现一批机器人、高精度传感器、智能化仪表、光学仪器的自主开发,培育一批年产值超亿元企业,创建2个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2个产业化示范基地。

此外,到2020年,在机器人、自动化仪表、电工仪表、光学仪器行业形成较完善的产业链和技术研发体系,培育一批年产值超10亿元企业,建成5个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5个产业化示范基地。

据了解,福建省经贸委将重点运用工商发展资金,支持产业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技术改造、产业化培植,对产业创新重大专项,给予单个项目不高于500万元的补助金额;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将重点支持产业技术开发、创新平台建设和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省科技厅将整合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金,优先支持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相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经认定的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同时,福建省将实施“创新团队+创新项目”引进计划,以“人才+项目”的形式,引进拥有核心技术、产业带动力强的创新项目和创新团队,引进的人才优先列入省高端人才引进资助计划,引进的项目优先列入省科技创新项目予以资助,并对重大科研项目给予“一事一议”的特别支持。

《意见》还明确了促进产品推广应用的有关政策举措。鼓励生产企业、系统集成商和大型成套设备制造企业合作应用福建省开发的机器人、传感器及智能化仪器仪表;组织省内企业之间产品协作采购、互采互用;推动福建省企业研制的首台(套)智能装备在相关工程或企业中使用,并由省工商发展资金按国内首台(套)销售或合同金额的60%、省内首台(套)销售或合同金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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