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114城市发布PM2.5数据 空气质量新标准护航监测

   日期:2013-09-30     评论:0    
核心提示: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40个城市共172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监测点位已建成或改造完毕,投入监测试运行并发布相关信息。

记者29日从环境保护部了解到,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40个城市共172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监测点位已建成或改造完毕,投入监测试运行并发布相关信息。至此,我国共114个城市668个点位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进行监测。

40城市发布PM2.5检测数据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29日公布,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40个城市共172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监测点位已建成或改造完毕,投入监测试运行并从今年10月1日起,发布细颗粒物(PM2.5)等实时监测数据。

该负责人说,包头、鄂尔多斯、营口、丹东、盘锦、葫芦岛、泉州、莱芜等40个城市共172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监测点位目前已建成或改造完毕,将从今年 10月1日起,开展监测并在本地相关网站或媒体,以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发布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一氧化碳(CO)和细颗粒物(PM2.5)等6项基本项目的实时监测数据、AQI指数等信息。

该负责人解释说,这40个城市172个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可不参加今年空气质量评价。

据悉,按照国务院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要求,今年环保重点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将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经努力,山西、山东、陕西、浙江等省已提前完成任务。

114城市实行新空气质量标准发布PM2.5信息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称,从10月1日开始,我国共有114个城市668个点位按照新空气质量标准进行监测并发布信息。

按照国务院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要求,2013年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将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山西、山东、陕西、浙江等省已提前完成任务。同时,全国环保重点城市以及环保模范城市已经按时依据新空气质量标准监测并发布监测信息。包头、鄂尔多斯、营口、丹东、盘锦等40个城市共172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监测点位已建成或改造完毕,将投入监测试运行并发布相关信息。

3月初,环境保护部印发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明确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的主要目标、实施范围、实施安排、技术培训、数据联网、信息发布要求等。3月下旬,2013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现场会对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地高度重视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严格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筹措资金,强化技术培训,不等不靠,全力推进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

这位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部将把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具体举措,狠抓落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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