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北京新的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技术要求》开始公开征集意见。根据该标准,本市轨道交通车站的出入口、站台层、没有屏蔽门的站台轨道两侧乘客等候区域、车站内的公共通道等都将强制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而为了进一步保障安全,车站内或设置化学监测设备。
这项新的地方标准要求在车站出入口、站厅层、站台层推荐设置人脸图像采集系统。检票口、车站出入口推荐设置客流量统计设施;站台层强制要求设置拥挤度检测设备;安防监控子系统要求在乘客出入设施的全过程中,应能不少于3次拍摄到每位乘客的正面图像;没有屏蔽门的站台轨道两侧乘客等候区域强制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车厢内安装的摄像机应能基本覆盖整个车厢并有所重点;在列车的两端车头应安装用于监视列车前、后方外部区域的摄像机;安全防范技术的系统日常运行期间,设备故障报警后的故障排除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安全防范技术系统的定期维护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
此外,新的标准还规定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地面、高架车站站台均应采用屏蔽门系统。地面行车区间线路两侧应设立封闭屏障,封闭屏障高度应不低于2m,并具有一定的防人为破坏能力。封闭屏障的结构形式应具有通透性并与周围环境相适应。地面行车区间线路两侧应每隔400m设置1个有人值守的保安岗亭。
为了进一步保障安全,未来所有轨道交通都将设置固定式化学监测器设施,该监测器将安装于垂直高度相当于一般人群的呼吸带的位置,不应高于170cm且不应低于120cm,保证气流通畅进入。在重要车站,应使用两种不同技术的化学监测器。列车车厢中应按要求安装固定式化学监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