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后,北京市积极响应,日前发布了《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到 2017年,北京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要比2012年下降25%以上,控制在每立方米60微克左右。其中,怀柔、密云、延庆3个区县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25%以上,控制在每立方米50微克左右;顺义、昌平、平谷3个区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25%以上,控制在每立方米55微克左右;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城6区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30%以上,控制在每立方米60微克左右;门头沟、房山、通州、大兴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5个区空气中的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30%以上,控制在每立方米65微克左右。
根据《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北京市将重点任务按机动车、工业、燃煤、扬尘等污染源,划分出了84条量化任务和目标,涉及全市42个委办局、23个企业,并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第一负责人。
具体措施包括:将机动车保有量控制在600万辆以内,完善区域差别化停车收费制度,研究城市低排放区交通拥堵费征收方案;以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大幅削减燃煤总量;大力发展公共交通,2015年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力争达到660公里;整治小型污染企业,到2016年底调整退出污染企业1200 家;2016年底前完成百万亩造林工程,千方百计增加绿化面积,到2017年全市林木绿化率达到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