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严厉”大气污染国十条正式公布

   日期:2013-09-13     评论:0    
核心提示:9月12日,被称为“史上最严”大气污染治理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国十条”)由国务院正式发布。条例中明确,用5年时间,达到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用10年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

9月12日,被称为“史上最严”大气污染治理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国十条”)由国务院正式发布。条例中明确,用5年时间,达到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用10年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

治理具体指标明确降PM2.5

《行动计划》给出了具体的指标: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

其中,唯一给出具体浓度控制的是北京,要求到2017年,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行动计划要求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产业转型升级。要按照相关要求,采取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5年再淘汰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

行动计划要求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要求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公交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其要求,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行动计划要求,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专家称计划“史上最严厉”

行动计划首次将细颗粒物纳入约束性指标,并将环境质量是否改善纳入官员考核体系之中。如果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环境科学院副院长柴发合认为,这个计划是有史以来力度最大、措施最综合、保障措施最周密,考核最为严厉的空气治理行动计划。

京津冀将出治理实施细则

京津冀是这次行动计划的重中之重,我们专门做了一个京津冀地区的实施细则,将在这个月内发布,这相当于是大气十条的具体任务,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共七个省份全部明确责任。

大气十条更多是纲领性、方向性的,虽然里面也有很多硬要求,但在京津冀的实施细则中,就涉及每个省份和区域,怎么治理,怎么落实,都要细化,比如到底淘汰多少落后产能,削减多少燃煤,进行多少治理。

然后,每个省份会在这个基础上再做出自己的实施细则,落实到年度任务上,这些实施细则都会向全社会公开,比如某个企业要求它今年治理的,老百姓就可以看它到底治理了没治理。

十条发布之后,我们下面要做的就是真正把考核机制建立起来,把地方政府的责任落实下去。一个是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到地方政府和企业中,另外就是对任务进行考核,每次考核都像社会公布。最后,就是严格追究责任,这次应该说是力度最大的一次。

我们觉得,现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于地方上来说,这是政治任务,必须得去做,而我们设定的目标也并非是不现实的目标,是跳起来一定能够得着的,所以虽然现在大气治理难度还是相当大,我觉得应该说目标实现还是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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