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日前正式公布了第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名单,该批名单涉及7省5市、总共18个示范区项目。
《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296号)明确示范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实行按发电量补贴政策,要求各项目单位抓紧落实建设条件,电网企业积极配合做好电网接入和服务工作,省级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建立示范区统筹协调机制。
据记者了解,在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名单出炉之后,作为国家光伏扶持政策的主要构成:光伏分布式补贴价格、国开行金融扶持政策、四类资源地区标杆电价、涉及国税总局退税以及土地性质问题等关键政策,都将陆续出台。
18个示范区为:北京海淀区中关村海淀园、北京顺义、上海松江、天津武清、河北高碑店、河北保定英利、江苏无锡、江苏南通、浙江绍兴、浙江杭州、安徽合肥、江西新余高新区、山东奉安高新区、山东淄博高新区、广东三水工业园、广东从化明珠工业园、深圳前海、宁波杭州湾新区。
光伏业人士认为,能源局在首批示范区采取工业园区整体推进方式,其意为“先规模化、后市场化”。“规模化可以实现统一申报、统一管理,也可以提高后续的支持、认定、跟踪监管效率。今后能源局仅和开发区管委会直接对接即可,减少管理成本。”
目前国家给予首批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的上网补贴为0.42元/度,外加各地方的脱硫补贴电价。在国家补贴之外,分布式光伏电站补贴方案在各个光伏大省已在酝酿或已出炉,如合肥和江苏的补贴是在国家补贴基础上,再另外补贴0.25元/度。
国家开发银行新能源评审处处长谭再兴于8月16日表示,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开发银行拟联合发文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金融服务,预计该政策将于9月上旬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