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发布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确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03个城市(区、县、镇)为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比2012年试点范围扩大9个。有观点认为,进一步发展智慧城市可以帮助实现推动新型城镇化和经济增长的目标。
智慧城市是几年前由IBM公司提出的一个概念,提出之后引起了中国的极大兴趣,并被正式列入中国的城市发展规划。智慧城市的定义五花八门,但大体是指运用最新的信息和通讯科技,将城市的居民、交通、运输、物流、资源、公共服务等系统整合在一起,让城市以更智能的方式运行,其核心是感知化、互联化和智能化。在智慧城市概念引入之前,中国已经开始尝试电子政务和城市信息化的改革,该概念的引入正好与此相契合。上海、武汉、南京、成都、杭州、宁波、扬州、佛山、昆山等城市已将此作为发展战略,进行了信息基础设施构建、信息技术应用、智慧医疗等尝试。
智慧城市理念确为当前中国所需。中国城镇化正在加快,大量人口涌入城市,城市治理面临挑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覆盖面有待扩大,亟须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而且,大城市的发展也带来了大城市病。
其实智慧城市并非玄而又玄的未来学概念,它已经发生在我们身边,如电子政务、手机挂号、手机打车、网上缴费等等,只是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发展智慧城市的实质是以更灵活、更高效的方式实现信息的交流与感知,从而提高城市管理者的决策效率和居民反应能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助于应对城市风险并让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简单舒适。
但是,智慧城市的发展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让市民成为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核心,它也许可以产生促进经济增长的效果,但这不应成为刻意追求的目标,而以坚持以民生的改善为主要方向。政府应该创造基本环境,鼓励民间创新,发挥各种资源水到渠成地实现信息化的目标。不应将智慧城市工程理解为政府单一主导的建设过程。否则,就可能使智慧城市演变成另一种形式的政绩工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曾说,如果城市规划不停改,就肯定不是智慧城市。要形成稳定的智能城市发展规划,就必须逐渐让市民更多参与城市规划,并最终成为规划主体,因为只有他们才更熟悉本地区的资源格局和自身需求,而且他们有着和地方官员完全不同的激励机制。
发展智慧城市的意义应该不仅限于技术进步,更重要的是要实现一场城市管理方式的革命,其衡量标准不应只是采取了多少炫目的先进科技,还要看是否发挥了民众自治力量,促进城市管理方式走向多元化、扁平化,并让政府职能向着服务型的方向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