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标即将新定 原11项食品安全标准拟废止

   日期:2013-08-05     评论:0    
核心提示:中国国家卫生计生委1日就《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的清理建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建议新制定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分别是《体外哺乳类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28天经口喂养试验》《慢性毒性试验》《致癌试验》《生殖发育毒性试验》。

中国国家卫生计生委1日就《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的清理建议》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建议新制定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分别是《体外哺乳类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28天经口喂养试验》《慢性毒性试验》《致癌试验》《生殖发育毒性试验》。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公布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成立食品标准清理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进行清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分为食品产品、理化检验方法、微生物检验方法、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及方法、特殊膳食类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规范8个工作组进行。

据了解,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及方法标准清理专家组对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涉及的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标准进行整理和评估,依据《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以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考虑中国管理现状,借鉴或者采纳国际指南及方法,同时考虑食品毒理学的发展和需求,提出了现行标准清理结果和拟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标准目录。

特殊膳食类11项标准拟废止

征求意见稿指出,专家组分析整理了相关的25项标准,提出清理建议: 建议废止《营养强化小麦粉》等11项标准;建议将《运动营养食品通则》等3 项标准修订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建议将《运动营养食品 能量补充食品》等5项标准整合到《运动营养食品通则》;《绿色食品 婴幼儿谷粉》为认证认可标准,不纳入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议《婴儿配方食品》等5项标准继续有效。

根据标准清理工作情况,清理专家组建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的目录如下: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标准(如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等其他标准)。

致癌试验或入食品安全国标

根据国外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我国食品安全工作需要,专家组建议新制定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分别是《体外哺乳类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28天经口喂养试验》《慢性毒性试验》《致癌试验》《生殖发育毒性试验》。

特殊膳食类食品标准清理专家组分析整理了相关的25项标准,建议废止《营养强化小麦粉》等11项标准;将《运动营养食品通则》等3项标准修订为食品安全国标;《绿色食品婴幼儿谷粉》为认证认可标准,不纳入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部分标准将有小幅修改

现行食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标准共21项,其中《果蝇伴性隐性致死试验》标准(GB 15193。11-2003)仅需要在文本形式和文字编辑上进行修改后即可转化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建议修订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包括《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GB15193。1-2003)等19项标准;建议废止《小鼠精子畸形试验》标准(GB15193。7-2003),该试验方法存在检测终点影响因素较多、特异性较低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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