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的魅力,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良好的生态环境,尤其是空气质量。一位游客曾经说,他来厦门,一个目的就是呼吸渗透着大海气息的新鲜空气。
厦门是白鹭聚集的地方,生态环境良好。然而在2003 年,厦门空气质量拉响警报——让厦门人深感自豪的空气质量指标,呈明显下滑趋势,特别是2003 年初“优”少“良”多,甚至多次出现“轻微污染”现象。
淘汰落后产能推广清洁能源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咨询、信息、技术等服务
厦门市环保局调查后分析认为,厦门的空气污染,除了工地扬尘、汽车尾气等因素,单位及个人用煤造成的粉尘污染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为提高空气环境质量,2003 年8月27 日,厦门市政府发出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加工、销售、使用燃煤和高污染燃料的通知》。一纸“ 禁煤令”,让上个世纪风靡一时的蜂窝煤退出了历史舞台,如今,在厦门的大街小巷,已经找不到“烧煤户”。
为进一步控制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从2004 年1 月1 日起,厦门市全面开展禁止使用燃煤工作,并逐步扩大“禁煤”范围。通过取缔燃煤加工场、取缔煤球销售点等一系列整治行动,加工和销售燃煤的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使用燃煤的餐饮店大幅减少,对一些困难户,则通过一次性补助的方式,解决了这个问题。
与此同时,厦门还逐步限制和淘汰工业燃煤锅炉。以思明区为例,1992 年底,思明区共有燃煤锅炉33 台,2003 年底为19 台,到2006 年仅剩下6 台,燃煤用量从1996 年底的7.48 万吨下降到2006 年底的1.56万吨,相当于10 年间燃煤二氧化硫的减排量达到79% ,到“ 十一五”末,思明区辖区内所有燃煤锅炉已全部被淘汰。
到目前为止,厦门本岛和岛外建成区全面禁止使用燃料煤,5 个热电厂集中供热蒸汽用户有111 家企业,餐饮业和居民普遍使用燃气。统计结果表明,随着厦门市大力禁煤,如今生活污染源所占比例仅为1%。
2002 年~2005 年,厦门市工业能耗呈逐年上升趋势。不过,由于全市加大力度严格控制电力行业燃煤含硫量,要求烟尘必须达标排放并安装在线监测仪器,使得每万吨燃料烟尘的排放系数由62.6 吨降至34.2 吨,二氧化硫排放系数保持在一定水平。
近年来,厦门推行燃煤锅炉集中区域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逐步淘汰企业小型燃煤自备电站;制定车用成品油供应方案,做好各阶段符合排放标准的燃油保障;加强对全市车用燃油市场和加油站车用油品的质量监督和抽查检测,建设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电子警察系统、排气检测中心;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技术改造工作;制定清洁汽车发展规划,推动厦门市电动、混合动力及CNG 燃料等清洁汽车的发展。
厦门市加快实施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和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工程,推动工业锅炉和窑炉实施锅炉房系统、燃烧系统及窑炉高效燃烧、窑体全保温等节能减排改造;积极推进区域热电联产工程,在工业集中区实现集中供热;大力推进余热余压利用工程,推进建筑陶瓷、玻璃炉窖余热回收利用、化工企业余热回收利用以及轻纺企业余热发电、冷凝水回收利用。
全市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推动重点企业能源审计工作。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制订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快工业清洁生产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督促有关企业和行业按照《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资源消耗;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中心,开展清洁生产的审核、咨询、信息、技术等服务工作,加强对企业生产过程的环境监督,积极推进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推广使用水煤浆、燃气等清洁能源。
厦门市将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工作纳入有关部门责任考核,严格执行减排指标完成情况与市、区长目标责任书相结合的考核办法。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 年,厦门市二氧化硫控制在4.498 万吨,较2005 年削减33.56% ,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7.2% 的指标任务,厦门成为全国节能减排二十佳城市之一。2012 年,空气质量为优的天数为176 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
制定机动车污染控制规划
从排放标准、市场准入、检测标准等方面加强管理
汽车改变了厦门人的生活,也改变了厦门市的大气质量。
厦门环保部门已经完成的空气污染来源研究课题表明,汽车尾气污染占所有污染源的61% ,已成为影响厦门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
厦门对机动车尾气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早在1999 年就出台了《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对机动车检测、维修、使用等过程的排气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规定。几经修订,全省首个机动车污染防治法规《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发布,并于2012 年6 月5 日实施。条例的实施,使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由一般工作上升为法定职责,使机动车减排由一般要求上升为刚性指标,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为了长期有效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从2008 年起,厦门环保局开始组织编制《厦门市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规划》、《厦门市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规划实施方案》,并于2009 年、2010年由市政府发布实施。规划从排放标准、市场准入、检测标准、油品供应等方面,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2010 年,组织编写了《厦门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发展规划》,提出分阶段建设目标,全面推行简易工况检测法。完成了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建设,主要设备安装于2011 年6 月1 日完成并开展试运行。
长期以来,厦门环保部门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更新老旧车辆,从源头上控制排气污染。2007 年,更新和新增的出租车全部采用双燃料国Ⅲ排放车型。2008 年,公交集团共报废更新457 辆高排放的老旧公交车,新投放出租汽车均采用国Ⅲ以上排放标准车型。2009~2010 年,进一步加大力度,将其中尾气排放烟度较高的510 辆国Ⅱ标准的在营常规公交车全部报废更新。2010 年完成第一期3 个天然气加气站建设,投放300 辆CNG 公交车辆。2011 年投入3.6 亿元,推广使用新能源环保车辆。投放更新公交车辆596 台,其中油电混合动力车辆126台,CNG 清洁能源车辆126 台,其它类型车辆344 辆。目前,已经有CNG 公交车车辆404 台,油电混合动力公交车260 台投入使用。
厦门市依靠科技进步,治理大气污染,加强污染防治。全面实施《厦门市机动车尾气控制规划(2009~2015)》,推行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按要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积极推进国Ⅳ 机动车油品替代工作。根据不同标志限制车辆行驶路段和时段,并根据城市空气质量情况作出临时性限制措施,控制尾气排放总量。促进节能环保型汽车的发展,完成国家“ 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逐步实现营运车辆使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开展全项目试点监测
实现大气颗粒物、气溶胶质量浓度监测
厦门市重视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工作,空气污染气象业务得以较早开展,厦门是全国最早开展空气质量预报的重点城市之一。
厦门高度重视PM2.5 等指标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通过合理布设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准确反映空气质量变化,为环境管理提供工作依据,也为公众了解环境质量、合理安排生活与出行提供参考。
早在2001 年,厦门市就已经在思明区大生里测点开展PM2.5 的探索性监测。2005 年6 月,在洪文测点进行PM2.5 与PM10 同步监测,并开展了PM2.5颗粒污染特性与来源的初步解析。2010 年8 月,开始在海沧测点进行空气质量全项目初步试点监测工作。2011 年6 月,作为全国6 个试点城市之一,全市在洪文与海沧正式开展空气质量全项目试点监测工作。目前,共有鼓浪屿、洪文、海沧与溪东等4 个点位监测PM2.5。
2013 年,厦门市气象局在狐尾山建成了气溶胶质量浓度观测站,观测站的建成,标志着厦门气象部门实现了对大气颗粒物、气溶胶质量浓度的环境监测。建成的气溶胶质量浓度监测仪由德国GRIMM 气溶胶技术公司生产,可同时获得环境大气中PM10、PM2.5、PM1的质量浓度。
大气气溶胶作为一种重要的大气成分,对天气、气候、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以及对社会经济活动等方面都产生重要影响。PM10、PM2.5 质量浓度是衡量空气质量的重要指标,也是进行大气能见度预报、气溶胶气候效应评估研究的重要参量。厦门作为福建的副省级城市,开展气溶胶观测,对加强全市乃至福建省雾霾天气观测预报服务工作,研究和评估大气气溶胶对区域天气、气候影响有着重要意义。
人工增雨除了可以清扫城市的天空,降低空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还可以在天太热时降温,在海上雾太大时消雾。目前,上海已经利用人工增雨降温,成都也成功地利用它来消雾。厦门市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已经建立合作机制,将利用新技术进行人工增雨,从而减少城市空气中的粉尘、扬尘。
近几年来,厦门人开始抱怨蓝天难得一见。虽然政府采取措施加强了对污染天气的控制,但2006 年以来,空气质量仍然出现了进一步下降的趋势。因此,积极探索新的净化空气手段,是非常必要和急需的。
在此背景下,厦门市环保局与厦门市气象局携手合作,共同开发“蓝天计划”项目即“人工增雨减污试验”,利用开发空中云水资源,在发生高等级的空气污染预警时,启动净化空气的预警机制,通过人工作业的形式利用空中雨水冲刷降低空气污染程度。近几年来,人工增雨净化空气作业每年都有开展,平均每年都有5 次左右的作业,多的达到9 次,少的也有3 次,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降尘净化空气的作用。
厦门还加强厦漳泉区域气象资源的整合、优化和共享,推动厦漳泉同城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和作业空域申报审批系统建设,加快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固定作业点、移动天气雷达、天气综合监测网、火箭发射装置等作业硬件设施建设,提高区域气象灾害联合防御能力等。
2012 年,在厦漳泉同城化的大背景下,厦门市气象局联合漳州市气象局在长泰进行一次区域联合的人工增雨作业,并取得较好的成效,拉开了厦漳泉区域联合增雨作业的序幕。
严格执行环保前置审批
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查处力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
近年来,随着厦门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餐饮业也有了长足的发展,成了这座滨海旅游城市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在繁荣经济、方便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
“下为店面、上为住宅”,是厦门多数房地产项目的传统套用模式,而在人口稠密的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这些店面往往是餐饮娱乐业最集中、最“ 火”的地方,但与此同时也是环境污染的重灾区。
据2009 年1~6 月统计,厦门市对饮食服务业油烟噪声污染投诉达1443件,占污染投诉总量的46.6% 。为了彻底解决厦门市的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厦门市政府规定,在对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时,应当规划和建设餐饮业集中经营区域,餐饮业的建筑物应当设立餐饮业专用烟道,在住宅楼、距住宅楼10 米以内的建筑物、未设餐饮业专用烟道的建筑物、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住综合楼层,禁止新设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
环保部门严格执行环保前置审批和推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对经营场所及地点许可者,环保部门还对防治燃料污染、防治油烟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保配套设施设计安装维护提出具体要求,从源头上解决油烟扰民问题。
厦门市始终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集中经营、强化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餐饮业集中区建设,引导企业入驻;及时协调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扰民投诉,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查处力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规范餐饮娱乐业经营行为;加大宣传,强化群众和业主的环境保护意识。
2012 年以来,全市餐饮业集中区面积持续增加,餐饮业扰民污染治理工作得到了有效推进。全市餐饮业扰民投诉案件数持续下降,治理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