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

   日期:2013-06-26     评论:0    
核心提示:近日,汉中市出台《汉中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汉中市出台《汉中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办法》,市民可通过来访、电话、传真、网络等途径,对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未经行政许可或备案登记生产加工、经营食品,在食品中掺假、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对每起经查证属实的案件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于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工厂”、“黑作坊”、“黑市场”,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内部举报,适当提高奖励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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