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PM2.5平均浓度超出限值

   日期:2013-05-29     评论:0    

昨日,佛山市环保局公布2012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全市十个监测点显示:去年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69.4%;PM2.5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44微克,超过标准限值;佛山水道、西南涌等内河水质仍存在超标现象,主要与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有关。此外,记者还从佛山市环保局获悉,《佛山市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将于9月1日起施行。

PM2.5平均浓度超出限值

自2012年5月25日开始,佛山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新标准,新标准增加了PM2.5、O3等监测指标,并且收严了NO2、PM10等污染物的达标限值。而代表佛山市空气质量整体水平的8个国控测点也正式按照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

据从去年5月到12月按照新标准评价所获得的大约7个月的监测数据统计显示,佛山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标准(35微克/立方米)限值。按照新标准空气质量指数(AQI)的评价结果统计,全市各测点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69.4%,其中PM2.5、O3、NO2指标成为主要污染指标。而SO2、PM10年均值则达标。

另外,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平洲水道、西江干流水道、东平水道等全市7条主要江河水质状况良好,而桂畔海、大良河和高明河这三条主要城市内河达到相应水质标准,其余的大棉涌、佛山水道、西南涌、水口水道水质仍存在超标现象。报告指出,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溶解氧、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等。

出台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预案

记者还从佛山市环保局获悉,佛山市府办近日出台了《佛山市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该《预案》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将在空气质量重污染的情况下启动,对影响空气质量的重点源采取减排措施,全力降低空气质量重污染程度。

据了解,该《预案》按照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四个区域各自的空气质量污染程度,实行分区域、分级别、分污染物启动应急措施。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等于201时将启动《预案》,在区域内主要媒体发布健康防护警示;当空气质量重污染的首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2.5其中之一时,将实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与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并举的方式,全力降低空气质量重污染程度。若需强制性污染减排,部分工业污染源将限产、停产;黄标公务车全部停驶,绿标公务车按一定比例停驶,禁止施工工程进行主要产生扬尘工序作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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