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原定5月15日对华光伏产品实行“双反”制裁的投票推迟到了5月24日。但5月26日商务部网站称:当地时间5月27日,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钟山将在布鲁塞尔与欧盟贸易总司司长德马迪共同主持召开中欧贸易投资政策对话会,并与欧委会贸易委员德古赫特就中欧光伏产品和无线通信设备贸易摩擦问题进行磋商。
这之前,负责欧盟“双反”案的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发表声明称,由于欧盟完全没有表现出通过磋商解决问题的诚意,中国与欧盟就光伏双反案价格承诺的首轮谈判破裂。也就是说,中方提出的价格承诺方案遭到了回绝。
光伏企业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说明我们根本就是外行,而且表现在很多方面。”
“根据《反倾销协定》,除非进口成员的主管机关已就倾销和倾销所造成的损害做出初步肯定裁定,否则不得寻求或接受出口商的价格承诺。”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铮在微博中这样写道,“要在初裁公布前就接受,那倒是奇怪了。在这个有初裁小道消息但还没有正式公布初裁的敏感时期,可以私下磋商,但太高调地违反规则就没有必要了。”
“初裁没出不是主要原因,不接受是很正常的事情,肯定要经过多轮谈判后才能达成统一意见,问题在于对方所表现出来的态度中的诚意不足。”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秘书长、浙江省太阳能光伏产业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负责人赵永红博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据了解,“价格承诺”谈判的具体内容为:中方承诺出口到欧洲的光伏产品不低于某个最低价格,并设定具体时间期限;中方承诺将每年出口至欧洲的组件数量限定在一定的规模范围内。作为交换,欧盟将不对参与价格承诺的中国涉案企业采取反倾销措施。目前,中方已再次赴欧进行磋商。
“虽然经历的很多,但基本都是失败的,被动挨打。”上述光伏企业人士如是说。
“没有廉颇大兵压境,哪有蔺相如谈判的精彩。”成为业内普遍观点。“反制措施确实很有必要。”赵永红赞同道。
根据调查进度时间表,反补贴初裁将在8月8日前做出,而反倾销与反补贴的终裁均将在今年12月出炉,因此接下来的6个月将是考验企业的时候。上述光伏企业人士表示,“下一步,将是中欧双方谈判期,持续6个月,而在这期间企业将不敢出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