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地方发生违法排污特别是暴力抗法的事件,党委、政府应当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如果就事论事,草草了事,文过饰非,不思整改,类似事件难免再次发生
最近,媒体披露了一桩典型的违法排污暴力抗法事件。山东省东明县的一个村支书率众将6名环保执法人员打伤,起因是此人手下在饮用水水源地附近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正在深入调查。
在关注事件进展的同时,人们也在思考。
违法排污损害公众利益,本来已经挑战法律,暴力抗法性质更加严重,影响更为恶劣。事件能否得到妥善解决,关键要看司法机关能否依法惩办凶手,能否给受害者和群众一个交代。
这起事件的挑头者当时不仅撕毁执法人员证件,出手狠毒,而且不断叫嚷“打的就是环保局的”、“出了事我负责,打死我花钱”、“报警也没有用,公安就是给我服务的”。听其言,观其行,此人非常嚣张,根本没有把环保执法放在眼里,相信金钱可以摆平一切。如此“雷人”言行出自一个村支书,出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实在令人惊愕。
综观近年来其他地方出现的类似事件,不难发现一个共同点,有些人之所以敢于违法排污,是自恃具有深厚、复杂的社会背景。要么是利税大户,受到地方政府的刻意保护;要么与实权部门某些人有利益关联,后台很硬;要么与黑恶势力相勾结,遇事就用非常手段。这些人不敬畏法律,只迷信权力、金钱和拳头。
为了谋求非法利益,他们往往使出各种手段阻挠环保执法,执法人员如果不与其沆瀣一气,而要秉公办事的话,遭受冷嘲热讽、辱骂、恐吓就是家常便饭,遇到暴力抗法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至于在监测设备上做些手脚,趁着下雨天偷排偷放,更是其经常玩弄的把戏。
这种情况考验环保执法的智慧。有人说,如今的环保执法硬气不起来,重要原因是环保法律支撑不力,无法震慑违法者,此言不无道理。但是应该看到,目前国家颁布实施的环保法律法规已达近30部,如果公安、司法机关能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项法律的作用,让违法排污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将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排污行为的积极性,有助于打破“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困局。
近年来,在依托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贵阳和江苏、云南的一些地方在环保司法方面大胆探索,取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值得其他地方借鉴。
从现实来看,基层环保执法要敢于碰硬,敢于亮剑,离不开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环境保护法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一个地方发生违法排污特别是暴力抗法的事件,党委、政府应当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让执法者挺直腰杆做事,多干环保为民的好事。大力伸张正义,狠杀邪气戾气,营造让违法排污者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如果就事论事,草草了事,文过饰非,不思整改,类似事件难免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