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初裁结果日益临近,关于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将征收高额惩罚性关税的传闻早已甚嚣尘上。而无论欧盟通过提案的消息是否得到官方确认,按程序目前该提案的正式磋商进程已经启动,一旦6月5日发布反倾销初裁决定的正式公告,征税期将长达5年。
去年11月,欧盟开始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商反倾销立案调查,并下令欧盟海关从3月5日起登记所有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自此,中国太阳能企业对欧盟的产品出口就进入空前的艰难时期。
“我们公司今年一季度欧盟市场订单比上年同期已经减少了一半多。如果按照47%的税率算,只能退出欧盟市场了。”国内一家光伏企业高管对记者透露。
据了解,对于可能产生的高额税收,不仅中国企业烦恼,欧洲的企业也忧心忡忡。欧洲平价太阳能联盟8日发表声明警告,征收临时反倾销税违背欧盟利益,对进口中国的太阳能板征收15%以上的惩罚性关税,将破坏整个欧洲光伏业85%的需求;任何高于30%的惩罚性关税都将对欧洲和中国的太阳能产业造成 “不可逆”的损害。
业界等待细则审批
申银万国新能源行业分析师余文俊表示,虽然国内企业仍然可能通过绕道或者海外建厂的方法来规避“双反”,但势必导致成本过高。
但值得欣慰的是,萧条已久的光伏行业在今年有了一些新起色,一些光伏企业现在已接近满产状态,也不再把过多精力放在应付欧盟的反倾销上,转而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和新兴市场。
去年美国对我国光伏组件征收高额“双反”关税,我国政府开始加快国内市场发展,并且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国内市场有所增长,尤其是分布式发电已被看做国内光伏企业的 “救命稻草”。
为了配合国家的光伏产业扶持政策,近期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了 《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再次明确了下决心积极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快速发展的大方向。
但是,意见的发布并没有达到业内的预期。“我们做的项目只有拿到当地发展改革委的审批才能享受电价补贴,现在的政策太宏观,无细则,地方发展改革委执行时无据可依,无前例可参考,就很难落实,所以审批就更慢。”晶科能源全球品牌总监钱晶担忧道。
可借鉴国外商业模式
事实上,存在问题的不仅是审批过慢,商业模式的缺失也是制约分布式发电发展的难题之一。
经过多年的反复实践,分布式发电已被业内公认为光伏发电最适宜的发展方式,主要应用在商用领域和个人屋顶方面。而相对于发展较快的商用领域,我国的个人分布式发电项目几乎还是一片空白。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一个可行的适宜的商业模式,开发商很难介入。
在晶科能源董事长李仙德看来,现阶段国内的环境和政策都不够成熟,相关部门应该细化扶持政策,也可以从国外取取经。
在德国,政府采取“上网电价,统一购买统一销售”的模式。电网公司以较高的价格把所有光伏发的电收购上来,并及时发放收购款,让业主和投资者有投资热情,然后电网公司再和政府去核算补贴,获得补贴差价。而政府再把这部分补贴的资金分摊到消费者上缴的电价中去,发电者与用电者都承担了部分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责任。
而美国主要采取“净电量计算”模式,电表以反转方式,即业主所发电抵消所用电,获得实际净用电数,这样交易简单。
“分布式发电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在国内只有一些示范项目,真正商业化的分布式新能源工程很少见,个人分布式发电仍面临上网价格和政策等多重困扰。我国还需借鉴国外经验,完善商业运行模式以促进分布式发电健康、有序发展。”李仙德建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