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2.5纳入年度空气质量考核
2012年度深圳环保工作实绩考核现场评审会日前在深圳市委党校召开,全市10个区、16个市直部门、7个国有集团公司和5个重点企业的环保工作报告接受了评审团的现场评审。
值得关注的是,2012年度将公众密切关心的PM2.5纳入各区空气质量考核中,将原考核API(空气污染指数)调整为考核AQI(空气质量指数)指标,增加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三项监测内容。并在各区考核中增设“绿色建筑建设情况”和“公众环境意识水平”两项新指标,为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人们提供健康、宜居的生活空间,同时为提高辖区居民对环境问题的认知度、环保活动的参与意识起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