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解决大气中细颗粒物污染和灰霾现象,我市新近出台了《宁波市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1个部门将花大力气整治空气质量。《方案》要求到2015年,我市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0年下降11%、10%、10%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5%以上,环境空气质量优于国家模范城市标准。
政策“亮点”解读
到2015年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超八成
为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市将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到2015年,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大于80%,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达到7%以上。优先解决居民生活用气,到2015年底,建成覆盖全市的天然气或集中供热管网。
《方案》要求,到2013年年底,中心城区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原(散)煤、煤矸石、煤泥、含硫量大于0.3%的固硫蜂窝型煤、重油、渣油、煤油、轻柴油(含硫量大于0.5%、灰份含量大于0.01%)、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等燃料。
我市还将强化工业园区管理,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2015年底,工业园区将实现集中供热。
扬尘治理从有效控制烟粉尘排放入手
对于扬尘的治理,我市将从四方面入手。首先是开展以电力、水泥、钢铁、剥离、砖瓦行业和燃煤锅炉为重点的工业烟粉尘治理,推进除尘技术的升级改造,有效控制烟粉尘排放。
其次,针对施工工地和拆除工程,做到“六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砂土100%覆盖,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安装率100%,工地主要道路100%硬化,出工地运输车100%冲净车轮车身且密闭无洒漏,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拆除工地还要做到100%洒水。
同时,针对减少道路扬尘,《方案》要求提高城市道路的机械化清扫率,到2015年,各县(市)区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90%以上。
第四是,针对农作物秸秆燃烧和矿山开采产生的粉尘,规定禁止露天焚烧行为,加大对农作物废弃物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开采过的矿山必须进行洒水,确保粉尘排放达标。
2015年,实现“黄标车”全部淘汰
截至2012年底,宁波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123万辆。《方案》要求加快公交车、出租车的清洁能源车辆替代速度,我市每年将投入、更新新型公交车300辆以上,营运客车(不包含出租汽车)中高级客车所占比重达到80%以上,国三标准达标率以每年16%的比例递增,至“十二五”末达到100%。95%以上的营运车辆达到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到2015年底,市区天然气公交车将达到2500辆,占市区公交车总量的50%,配套建成公交车加气站10余座,市区油气双燃料出租车达到3500辆,占市区出租车总量的70%,配套建成加气站(含加气加油站)15至20座,宁波港集团天然气集装箱卡车达到500辆,占港区集装箱卡车总量的40%,在港区内配套建成液化天然气加气站3至4座。
启动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鼓励市民绿色出行。2013年将建成600个网点,投放1.5万辆公共自行车。到2015年底前,全市将建成800个网点,投放公共自行车超过2万辆。
2013年底前,所有县(市)区主要城区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逐年制定“黄标车”淘汰计划,到2015年,实现“黄标车”全部淘汰。
2015年城市绿化覆盖率将达40%
不断提高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到2015年,我市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1.5平方米,绿地率达到35%,绿化覆盖率达到40%。
到2015年末,全市新增生态公益补助面积100万亩,生态公益林建设面积达到100万亩,推进平原造林18万亩,中幼林抚育25万亩,阔叶化改造10万亩,培育25万亩大径材林,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0.5%,平原区林木覆盖率达到18%以上,林木蓄积量净增242万立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