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解决大气中细颗粒物污染和灰霾现象,宁波新近出台了《宁波市大气复合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1个部门将花大力气整治空气质量。《方案》要求到2015年,我市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0年下降11%、10%、10%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5%以上,环境空气质量优于国家模范城市标准。
而在去年9月,国务院批复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将全国大气污染环境较为严重的46个城市确定为重点控制区,我市也被列入其中。
到2015年
将安排12方面的污染治理工程
针对大气复合污染防治,我市安排了12方面的重点工程。截至2015年,我市要建成的工程项目数为262个,包括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等在内的电力行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治理项目77个;钢铁生产企业大气污染治理项目1个;石油石化行业催化裂化装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治理项目1个;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178个等。
其他方面的重点工程还有,油气回收项目531个,绿色港口建设项目894个,燃煤锅炉淘汰1326个,黄标车淘汰45010辆,建设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面积3470万平方米。
同时,还将增设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站点。除对现有的8个空气质量监测网点进行升级改造外,还将在余姚、慈溪、奉化、宁海、杭州湾新区等地新增23个空气质量监测网点。
根据《方案》,我市还制定了《2013年计划》,2013年我市安排了11方面的重点工程建设和1436个项目,还包括6000辆黄标车淘汰、机动车冒黑烟治理550辆、扬尘治理面积1295万平方米。
大气环境质量
两大重点防治区确定
在此轮大气环境的综合整治中,我市将重点针对两大区域,一个是中心城区,另一个是镇海、北仑、大榭临港区域。
镇海、北仑、大榭临港区域,到2015年,在北至镇海与慈溪市行政区域交界处、东至海岸线(包括大榭岛本岛整体)、大榭岛大桥—329国道—陈华立交桥—泰山路及向北延伸段(经岭南、方前)—甬江隧道—隧道北路—S320省道—慈溪交界处以东所包含的封闭区域范围内,实施一批涉及化工、煤场、码头等污染源防治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治理工程,重点消除恶臭、挥发性有机物、作业运输扬尘等公众反映强烈的污染源,强化临港工业带的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形成临港区域之间的联防联控机制。
中心城区,在绕城高速范围内,用最严格的手段,对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运输等引起的扬尘进行管理。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管范围,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预算并在招标文件中单列。
不再新建燃煤电厂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对钢铁、石化等重点企业狠下措施,环保部门将继续以空气污染治理倒逼,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
《方案》指出,在具备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应条件或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工业园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
禁止新(扩)建水泥、焦化、钢铁、有色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除关停小发电机组后建设大发电机组的企业和热电联产以外)燃煤电厂。严格限制石化、化工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城市建成区、市辖区禁止新(扩)建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
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确保实现增产减污。
对于那些未通过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规定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还将实行停水、停电措施。
雾霾天气也可以预报
为了能对大气污染物进行更加精准的监测,我市将建立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平台,对PM2.5、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挥发性有机物、臭氧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进行计算,分析各主要行业、各区域的排放情况,掌握污染源排放现状和发展趋势,初步建立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数据库。
根据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我市将开展区域大气能见度、雾霾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及极端气象条件下大气复合污染预警体系研究,根据低能见度对经济社会活动和雾霾天气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程度,建立区域重污染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此外,还将开展大气污染预报数值模拟、大气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技术以及大气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服务体系研究,并通过环境质量、气象信息等平台公开发布信息。届时,大气污染情况也能像天气预报那样提前告知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