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中国将加大海洋能源开发的力度,加大南方海相区域勘探开发力度,重点提高深水资源勘探开发能力。
在常规油气勘探开发上,《规划》提出,加大南方海相区域勘探开发力度,创新地质理论,突破关键勘探开发技术;加快海上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坚持储近用远原则,重点提高深水资源勘探开发能力。
炼油加工产业方面,《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中国将逐步形成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炼油产业集群。
在加快发展风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方面,《规划》强调要积极开展海上风电项目示范,促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稳步推进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同时,为适应海运原油进口需要,《规划》要求要加强沿海大型原油接卸码头及陆上配套管道建设,“十二五”期间,还将新增天然气管道4.4万公里,沿海液化天然气年接收能力新增5000万吨以上。
此外,《规划》还提出,能源发展要坚持引资引智与能源产业发展相结合,鼓励外资参与到深海油气田风险勘探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