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与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专家委员会日前联合发布:将PM2.5的中文定名为“细颗粒物”,并向社会各界推荐使用。
鉴于此前PM2.5没有统一的中文名称,给科学研究、知识交流和生活应用带来不便和困扰,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组织气象、环境、医学、物理、化学、语言学等不同领域的专家进行了多次研讨和审定。专家们依照科学性、单义性、系统性、简明性、国际性、习惯性等定名原则,最终形成共识,建议定名为“细颗粒物”。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副主任刘青表示,定名为“细颗粒物”,体现出国际性与习惯性的特点。据悉,1994年美国环境保护署将“可吸入颗粒物”划分为“粗颗粒”和“细颗粒”,“细颗粒”被记为PM2.5。我国2012年2月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将粒径≤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细颗粒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