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中污染物种类繁多,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涉及的水污染物就达 109项,但实际污染物种类可能达到数百种。有些污染物在环境中超过一定浓度或经过一定时间的累积,就会威胁环境安全和群众健康,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十分迫切。目前,我国地下水开采总量已占总供水量的18%,北方地区65%的生活用水、50%的工业用水和33%的农业灌溉用水来自地下水。全国657个城市中,有400多个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
地下水污染严重
四方面污染威胁地下水环境
作为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下水环境安全至关重要,目前来自四个方面的污染严重威胁着地下水环境安全。
城市生活污染:由于城市急剧扩张导致城市污水排放量大幅增加,资金投入不足,管网建设相对滞后、维护保养不及时,管网漏损以及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等因素严重威胁着地下水环境安全。
工业污染: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是地下水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工业废水中含有的大量有毒有害物质,未经处理排入城市下水道、江河湖海或直接排到水沟、大渗坑,都是导致地下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典型的工业废气(SO2、H2S、CO、CO2、氮氧化物、苯并芘等物质)通过大气煤烟型污染,随降雨经地表径流进入水循环,对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废渣则在天然堆放或埋入地下的过程中,经风吹、雨水淋滤,重金属、挥发性酚、氰化物等有毒有害物质会污染水体和土壤。
农业污染:土壤中剩余农药、化肥、动植物遗体的分解以及不合理的污水灌溉等,引起了大面积浅层地下水水质恶化。
重金属及放射性污染:重金属如Hg、Cd、Pb、Cr、Zn、Co、NI、Sn及类金属As等,以Hg、Cd、Cr及As的污染最为突出;放射性污染主要是由放射性核元素引起的一类特殊污染,包括放射性水污染、天然放射性核元素以工业中放射性废水及废弃物都会污染地下水,引起癌症和遗传病变。
地下水修复治理困难重重
环保部数据显示,我国90%城市地下水不同程度遭受有机和无机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污染。出于地下水污染防治等方面需要,污水处理将继续得到政策的支持。从 2012年开始,水环境修复项目市场规模快速增长,达到33亿,比2011年增长了3倍多,政策规划的发布对水环境修复市场的启动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尽管如此,由于地下水污染情况复杂,修复治理仍是困难重重:一是我国地下水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不健全,导致地下水的治理修复“无依可循”;二是我国尚未形成真正基于风险评价的地下水污染监测、治理模式,以及适合我国国情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体系;再者,目前我国地下水修复还面临着基础数据缺乏,修复技术薄弱的严峻考验;同时,地下水修复责任主体认定困难,污染迁移性强,确定污染源难度较大,修复治理周期长,费用高昂,致使现阶段国内地下水修复能力薄弱,尚未形成产业规模。
饮用水源地一般在河流上游的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往往渴望高额投资拉动经济发展,导致矿山开采和冶炼、石化和化工等高污染行业“遍地开花”,管理粗放、执法不严,导致水源污染物排放总量远远超过环境容量。
地下水修复市场潜力巨大
“十二五”期间,环保部以生态敏感和脆弱地区为重点,协力推进饮用水水源、湖泊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新近发布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更是提出,到2015年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表示:“这也就是说,全国重点流域60%的水都可以作为饮用水。”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借鉴国外地下水污染修复技术经验,在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的工业危险废物堆存、垃圾填埋、矿山开采、石油化工行业生产(包括勘探开发、加工、储运和销售)等区域,筛选典型污染场地,积极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工作。《规划》的出台将给地下水环境监测、污水处理、城市管网建设、垃圾渗漏处理等行业带来利好,其中潜藏着巨大的投资空间。
未来,我国地下水修复市场,将是以控制污染源为主,治理与修复相结合,在专业从事地下水修复企业的带动下,引进新理念,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地下水污染调查、监控防治体系。不断开展地下水修复工程建设和地下水污染的相关基础调查;建设典型地下水污染修复示范工程;针对具体地区,构建地下水污染防控体系;积极构建行业相关的导则及规范体系,逐步推进我国地下水生态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