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为了让老百姓吃得更安全,号称“史上最严厉”的新版《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从4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那么,对于这个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条例,与此前的规定相比,有哪些新的内容?它的特别之处在哪里?
记者了解到,在北京,有相当一部分的市民都对街边摊位出售的食品不放心。市民王先生对记者说,自己和家人不会选择在路边小摊儿上吃饭。
“一般大路边上卖的吃的我都不要,首先是卫生条件不行,再一个是他那东西来路也不清楚,主要还是管理(安全)问题。”
针对王先生对路边摊食品的担心,北京市食品办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应急处处长冯源介绍说,北京市此次新颁发的食品条例中明确指出,北京要建立世界级的一个特色城市,一定会对食品摊贩进行整治,食品现场制售的经营者必须特别申报,经许可后方可经营。
冯源还说,新条例增加的内容之一,就是强化了食品经营者的主体地位和相关责任。
“条例首次明确了食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相应责任,其中,对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要全面负责,必须履行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配合监督部门检查以及事故报告等相关方面有六项职责。此外,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般性经营行为,(规定了)食品的委托生产,进货制度,餐饮服务提供者责任,市场、庙会、展销会、以及柜台出租者的义务;利用自动售货机、互联网、邮购、电视电话销售食品、冷链储存运输销售等多个方面逐一明确了生产经营者的责任。”
的确,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购已经作为一种时尚和新潮的购物方式走进了很多人的生活,它给大家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网络信息不全面一直困扰着他和家人。
“刚有了小孩儿,所以就购买奶粉,国内的奶粉感觉总是不放心,总出问题,所以现在就选择网上购买(国外)奶粉,但是现在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就是网店上老板的个人信息不详细,有时候没有电话有时候没有地址,我买的奶粉的相关信息也不是很清楚,有时候甚至遇到奶粉质量的问题,也不知道如何投诉,所以这个问题现在总是困惑我。”
对于网购,冯源表示,新食品安全条例针对网络经营有两个方面的新规定。考虑到互联网经营的复杂性,不仅要对网络经营设定许可条件、明确主体地位,今后还将进一步对网络个人经营信息进行约束。
“针对网络经营,我们要求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应该在网店主页的明显位置要公示它的基本信息,包括它的经营者的名称、联系方式、电信与信息服务业的经营许可证、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号等信息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号。同时,对于这些采用互联网无店铺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在它的销售前以适当的方式明确的告知消费者食品标签上的内容。此外,要求不得经营散置食品,有这些方面的约束和规定。”
此外,北京作为一个以外埠食品供应为主的超大型都市,新条例明确规定今后将对购进的农产品安全问题做进一步的监管。中国农业大学食品与营养学院院长罗云波表示,新条例中规定,建议北京市区县人民政府与外埠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以签订安全供应协议,这将对加强农产品安全起到推动作用。
“北京自己生产的农产品显然是不够的,就要大量购进外阜的农产品,这些农产品安全保障是保障首都农产品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所以在新的条例上也谈到了北京食品安全的各个方面,鼓励与外埠供应北京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对接,对外埠的食品和农产品经营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这样就可以建立长期有信用的一种联系,能够确保首都的食品安全。而且要鼓励市区县人民政府跟涉及到跟农产品经营的外埠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的供应协议,明确相关的标准和要求,签订这种协议能够确保首都农产品的安全。”
冯源还指出,此次新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北京市的全程可追溯制度,食品安全在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相关部门都将被“追责”。
“进一步完善了北京市的全程可追溯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轨迹,要求这些企业和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规定报送相关信息,这样就可以实现重点食品生产、收购、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全过程安全信息的可追溯。同时,我们在生产监控会,特别是在畜禽的屠宰企业方面,要求要建立稳定的货源基地,并记录养殖信息,不得收购或屠宰、加工无固定基地、无法追溯来源的动物产品。在流通环节,生产经营者要查验记录食品信息,并保存两年以上。”
冯源表示,北京市加大了信誉监管,对构成犯罪的实行终身行业禁入,食品安全条列第72条第二条款规定食品经营者因为违法犯罪行为,比如他被判刑了,他出狱以后将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这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