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中国的光伏产业发展十分迅速,出现了像尚德、英利、赛维LDK等一批能够在国际市场上叱咤风云的企业。受到能源价格上升以及节能环保等因素的推动,中国的光伏产业着实也风光过好一阵子,其在国际上的影响力甚至超过了国内,特别是在欧美市场更是占据了相当大份额。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近两年来,美国和欧盟陆续针对中国光伏产品展开双反调查,印度也跟着凑热闹,中国光伏产业的日子也越来越难过,而像尚德、英利、赛维LDK等光伏行业的大牌企业所承受的压力更是可想而知。在压力面前,终于有企业被压倒了,这就是位于无锡的尚德。今年3月20日,无锡地方法院正式宣布无锡尚德实施破产重组。
仅从司法层面上看,无锡地方法院的做法无可厚非。3月18日,由于无锡尚德不能偿还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9家债权银行的到期债务,在此背景下,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了关于尚德破产重整的申请。
现在看来,尚德陷入破产重组境地是肯定的,而破产重组是个组合词汇。相比之下,尚德的“破产”这件事更多带有确定性色彩,而“重组”这件事则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色彩。从重整方案中可能涉及的“第三方接手”来看,如果有人接手,尚德还可以换个主人继续生存,而如果没有人愿意接手,尚德的命运就会显得相当悲催,不仅破产,还可能关门,厂房设备也有可能因此而变成破铜烂铁。即使有人愿意接手,收拾烂摊子也是个难题。例如,重组过程中的债权人会否予以“债务延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市场前景的预期,而从目前周边市场和行业情况看,尚德是否只是经历暂时性困难,政府会否出手相助都不甚明朗。事实上,由于实力要求、接手条件和行业市场前景均不确定,尚德能否顺利找到接手人不容乐观,至少现在没有看到。
凭心而论,尚德今日陷入破产重组的困境也不能够完全归咎于自身的经营过于冒进。更进一步看,应当反思的不止是像尚德这样的光伏企业。想当初,在一派光伏热的驱使下,企业的投资冲动与谋求政绩的冲动是否形成了共振,值得反思。2001年,在无锡市政府的推动下,无锡小天鹅集团等八家企业共同融资600 万美元,施正荣投资40万美元的现金和价值160万美元的技术参股,共同组建了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到2007年底,尚德产量360兆瓦,实现销售收入超100亿,公司市值突破百亿美元,进入世界光伏前四强。此时,施正荣似乎有些飘飘然了,正在重演着电视剧《阿信》女主人公之子盲目扩张导致破产的场景。此时此刻,地方政府是否劝尚德“悠着点”?不得而知。
在炙手可热的市场环境中,作为全球四大光伏企业之一的尚德来说,如果不被美国和欧盟双反,谁还说无锡尚德大胆冒进,现在反而会说具有超前眼光。可是,生意场上没有如果。既然选择了冒险,不仅要准备收获冒险带来的红利,而且更要时刻准备着为当初的选择埋单。
在国内诸多光伏企业中,尚德应该说是颇有些实力的,否则也不可能成为世界上的前四大光伏制造商。现阶段,尚德尚且会陷入破产重组困境,其他光伏企业的日子也好不了多少,甚至还不如尚德的处境。在行业整体不景气的情况下,尚德被宣布破产重组只不过是光伏企业不得不面对的结局之一,而为了避免成为“尚德第二”,更多的光伏企业则在想方设法奋力从现阶段的困境中寻求“突围”。
从近期来看,中国的光伏产业要力争从以下领域寻找到新的成长空间:
一是积极拓展国内市场。据有关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正在考虑对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部分补贴定价每度0.35元加以适度“宽松”微调。上述利好如若兑现,对中国的光伏产业来说无异于久旱恰逢“及时雨”。
二是在拓展国际市场过程中应更多考虑市场多元化的安排。当前光伏产业遇到的困难在很大程度上是同过于依赖欧美市场是分不开的。事实上,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市场空间十分广阔,只是迄今为止中国的光伏产业在这些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不够而已。
三是通过加快海外投资的步伐,尽力“逾越”欧美国家双反带来的贸易壁垒。从近期来看,国家对于光伏产业“走出去”的态度总的来看比较积极。在去年10月国家发改委批准的15个海外投资项目中,就有三个太阳能光伏项目。
四是通过强化技术合作和创新,形成光伏产业内部的抱团取暖效应,同时真正掌握核心技术并主导产业的发展。据了解,在尚德进入破产重整的同时,多晶硅巨头保利协鑫集团与光伏生产商英利绿色能源公司已签署了合作协议。
目前看来,中国光伏产业已进入洗牌周期。从历史的经验来看,在适当时机进行洗牌不一定会对相关产业发展带来拖累,反而会使相关行业赢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以往的家电行业如此,现在的汽车行业也是如此,将来的光伏行业依然会如此。从尚德这样的大级别巨头破产、产业链合作及海外设厂趋势可知,中国光伏的总体规模在收缩过程中,随着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在改变,行业重整已初露端倪,但愿能够为中国的光伏产业发展洗出一手好牌。
尚德倒下了,但中国的光伏产业不能够倒下。从政府转变职能的角度分析,未来要立足于从以下方面助光伏产业一臂之力。
首先,不仅要积极推动光伏企业的做大,而且更要创造条件做强。站在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的角度出发,国家要对光伏产业的发展予以适度政策倾斜的同时,更要通过合理规划与创造条件促进企业的兼并重组,促进有实力的光伏产业进一步强化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加快光伏产品的研发进度,淘汰重复落后产能。
其次,地方政府部门对于光伏产业的发展要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于光伏产业的发展,尚德就是教训。既然政府过去已经插手了,现在总不能躲开了。完全说不管,不现实,但怎样管,却大有讲究。从转变职能的要求出发,政府不应当为某些摇摇欲坠的光伏企业直接输血,更不宜用纳税人的钱去接手某些经营不善的光伏企业留下的烂摊子,而最为符合身份的做法是为光伏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再次,对于美国、欧盟、印度等经济体针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的贸易摩擦,要从消极应对转向积极作为。无论这些贸易壁垒措施是否已经生效,中方都应当根据对我造成的损害程度,适度采取反制措施,同时也要对从这些国家进口多晶硅产品贸易严格管制,增加这些国家对华光伏产品搞贸易保护主义的成本。
不难看出,如果在以上方面能够有所作为,中国的光伏产业不仅不会因为尚德的倒下而倒下,反而会争取到更多的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