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对婴儿奶粉出境实施了最严厉的限购措施,措施实行两天内共拘捕45人,再次凸显国人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在今天下午上海代表团举行的议案集体签署活动现场,沈志刚代表就食品安全问题见山。
从地沟油、三聚氰胺、染色馒头、塑化剂、速生鸡风波到这一次的奶粉限购,食品安全成为社会各界的焦点问题。
“舌尖上的安全”如何护卫?代表、委员表达共同关注。
完备法律,敌不过多头管理
陈戌源代表说,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并不缺乏制度,立法也较为完备,已建立起包括食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刑法等在内的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特别是刑法行政案(八)增设了食品监管渎职罪,将最高法定刑从7年有期徒刑提高到10年,法定刑重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为什么食品安全事件依然频频发生?陈戌源分析,根据法律规定,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实行的是分段管理体制,多个不同部门分别对食品的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进行监管。
“你知道吗?现在有17个部门共管食品安全。”在葛俊杰代表看来,现行的多头、分管监管体制,监管效率低、监管成本高,难以更高效、更低成本地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他建议将分散在各部门的监管职能进行整合,形成统一的食品生产流通监管部门,“能否通过机构改革,将涉及食品安全的相关职能集成在一个部门,统一制定标准,统一执行法律。”
陈戌源认为,可以考虑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转型为具有明确行政职能和执法权的机构,保障中国食品安全。各地目前的食安办,也可作相应转型,“从中央到地方建立真正的权责匹配,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环节一管到底的监管体制。”
检测“单兵作战”,怎能有合力
农兽药残留、真菌毒素、致病菌、转基因……要了解食品真相,看不见的检测数据也至关重要。朱志远代表认为,食品安全检测资源还亟待整合。
目前,检测机构阵容强大,但很多都是“单兵作战”,未必能给出全面、客观的检测结果。朱志远说,调研发现,政府检测机构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复建设、同质化等问题,部门间重复抽检、结论“打架”等现象时有出现。他建议在国家和省级层面分别建设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共享平台,以实现检测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同时,建议加快检验检测标准的制定和清理步伐,解决标准冲突、缺失等突出矛盾。
沈志刚代表以“速成鸡事件”为例,涉事集团委托了相关检验机构,也发现了问题,但两者都没有向社会披露这一事实。他认为,要在相关法律中增加关于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资质条件,明确检验机构的权力与义务。在他看来,尤其要强化检验机构的社会责任,明确食品安全隐患和瑕疵上报义务和对社会安全负责的谨慎复核检验义务。
“安全标准”5000个,执法为何难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类与食品有关的“安全标准”达5000个左右,囊括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大类,主管部门各不相同。除卫生部颁布的食品安全强制标准外,农业部门、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商务部门、行业协会等也都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推荐标准或行业标准。
陈戌源代表谈到,一些所谓的行业标准,在制定的过程中明显受该行业为数不多的“龙头老大”的把持,其制定标准的本意可能并非在消费者的食用安全,而是按照这些龙头企业的实际生产和产品状况“度身定做”,行业保护倾向明显。
他建议,加快制定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目前各类“非国标”的食品行业标准进行甄别。甄别应当聘请无利益关联的专家主持,以确保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对行业标准的甄别,可能会影响某些龙头企业的既得利益,但食品安全事关重大,不应以小部分企业、小部分人的利益受损影响全局。”